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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18:36:19 发布

公交线路设计原则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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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线路设计原则及标准一、沿主要客流方向开线为了提高线路网的平均乘车距离,应该把客流量最大的线路挑选出来,优先设线,保证设立的公交线路能覆盖这些出行需求最大的路段。二、优先大流量的直达客流为了降低线路网的平均换乘系数,在设立公交线路时,应该优先大客流的直达客流。所设的线路要尽可能和最大的客流方向一致。三、线路平均客流不低于最低开线标准。在开设线路前,必须进行乘客数的估算。只有乘客数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能开设公交线路。这样能够使线路开通后有足够的乘客数,保证较高的公交运输效率,同时才能保证公交企业的经济效益。四、平均满载率尽可能高在满足最低客流标准的待选公交线路中,应当尽量选出客流量最大的线路,优先布线,保证尽可能高的车辆满载率。五、线路的长度在所规定的范围内。 这样便于公交系统更好地组织运营。线路太长,车辆周转时间过长,会使车辆准点率下降,发车、配车都有一定的困难;线路过短,车辆周转过快,客流量可能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公交车的运输效率,经济效益差。所以,在设立公交线路时,应该尽量使线路长度在一定的范围内,相关资料建议线路长度以运行30-60分,5-15公里为宜,建议采用建设部8-12km的标准。六、线路的客流量应该尽可能均衡。为了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载能力,公交线路在布设时应尽可能选取客流较大且稳定的线路,以提高经济效益。七、公交线路的布设应该尽可能地选取最短距离的线路。这样才能保证全服务区乘客总的出行时间或乘行距离最短,以保证公交车服务质量。八、线路开设前,要考察线路的非直线系数。该系数应按照建设部“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的标准执行。九、要尽量结合城市的公共交通线网状况及相关指标,以使线路的开辟符合线网方面的相关要求。在线网密度方面,建议结合建设部标准“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公里每平方公里;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公里每平方公里。十、线路重复系数在线路重复系数方面,目前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系数约定为1.2~1.5。建议公交线路重复系数约定为1.8~2.5;开线时尽量减少重点道路、路段的线路重复,避免在有过度重复线路的道路、路段上开辟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