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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19:20:33 发布

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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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编号:DGCG10-043)招标文件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〇一〇年八月 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李大臣项目经理:吴云编制人:盖睿韬姜松审核人:吴云日期:2010年8月20日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0第四章用户需求书6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33开标一览表175评标方法176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2、项目编号:DGCG10-043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一标段: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82套,消声器165个,电动组合风阀296个;二标段: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61套,消声器123个,电动组合风阀221个;三标段: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68套,消声器136个,电动组合风阀258个。包括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及其控制柜、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其控制柜、大型片式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本体及附属成套设备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其他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机制造企业。2、如投标人拟投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非其自身生产制造,须取得上述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同时该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地铁供货业绩并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具有投标人所投标消声器、组合风阀5年以上制造经验。3、投标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外币注册资本按营业执照登记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4、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内外至少为三项地铁工程生产、供应、销售过同类型轴流风机(DN≥1800mm),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风机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风机加消声器为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代理商、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报名,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四、交货及完工时间、交货地点:2012年8月31日前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验和验收(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大连市地铁工程各车站及沿线设备指定安装地点或招标人要求的仓储地点并落地。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0年0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理工大学北门对过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同时具有合同、中标通知书,已完项目还须具有验收报告)、拟投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如非自身生产制造)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及销售授权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如需邮寄,另缴纳50元邮寄费用。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九套,电子版文件二套。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肆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任何形式之一种,接受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 同时投多个标段只须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8日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五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四、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艳电话:0411-84315196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盖睿韬姜松电话:0411-39700102/39700130传真:0411-39700112电子邮箱:grtrb@139.com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对过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开户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栾金支行帐号:2120150191005900066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分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人须知14一、说明14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42、定义及其他15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4、投标费用16二、招标文件165、招标文件构成166、招标文件的澄清177、招标文件的修改1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8、编制要求179、投标文件构成1810、投标文件格式:1911、投标报价1912、投标货币20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20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115、投标保证金21 16、投标有效期22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2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3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9、投标截止期2320、迟交的投标文件23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五、开标与评标2422、开标2423、评标2424.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6六、授予合同2725.合同授予标准27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27.中标通知书2728.签订合同2729.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8七、其他2830.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2831.其他:2932.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编号:DGCG10-04322招标人名称: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2.7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机制造企业。2、如投标人拟投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非其自身生产制造,须取得上述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同时该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地铁供货业绩并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具有投标人所投标消声器、组合风阀5年以上制造经验。3、投标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外币注册资本按营业执照登记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4、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内外至少为三项地铁工程生产、供应、销售过同类型轴流风机(DN≥1800mm),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风机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风机加消声器为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代理商、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报名,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全部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保险费;设计联络、厂验、供货、运输、仓储、安装指导、调试、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费;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5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且所有页码连续标注。2、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3、电子档案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中不得带有病毒;电子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4、光盘的刻制:刻制光盘时应选择“一次性写入”方式,光盘刻制完成后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打印的不干胶标签。3124标签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图)。尽量选用背面不带图案的光盘,光盘规格为120mm。电子光盘标签格式:1)项目名称2)编制单位3)编制时间4)单位公章5、存档电子光盘一式两份。6、电子光盘放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615(1)投标保证金额及形式:肆拾万元人民币,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任何形式之一种,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栾金支行;帐号:21201501910059000666”。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同时投多个标段只须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7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89/17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一套正本,九套副本,电子光盘一式两份。正本一套及开标一览表均需单独密封,投标人可按自身情况决定副本的包装分数。电子光盘放在正本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2、开标/投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提交,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3、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4、第二分册商务部分5、第三分册技术部分6、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2010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09时00分),递交至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五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1022.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0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0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前接受身份验证。1128.1合同签订地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1228.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15)天内。1329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预付款担保: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1423.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30踏勘现场及答疑: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投标人所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答疑时间:2010年10月11日15时前,将需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递交至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代理人指定的邮箱。联系人:盖睿韬传真:0411-39700112电子邮箱:grtrb@139.com答疑会时间:2010年10月12日09时答疑会地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会议室。1631工期要求:(一)交货及完工时间:2012年8月31日前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验和验收(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二)供货地点:大连市地铁工程各车站及沿线设备指定安装地点或招标人要求的仓储地点并落地。1732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183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1934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2035所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不得提供贴牌产品,如发现贴牌产品予以废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2136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招标,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兼投的标段出现多个标段评标总得分均排序第一时,按照三个标段中标金额总和最低的组合原则,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不接受,视为放弃。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1项目概况:1.1.1工程概况大连地铁工程共设车站49座、1座控制中心、2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3座主变电所。1.1.2通风空调系统概况大连地铁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制式采用开式通风系统,开、闭式运行。通风空调系统由以下四部分组成:车站公共区通风/区间通风系统(大系统)、设备管理用房空调通风系统(小系统)、设备管理用房空调水系统(水系统)、其它区间通风系统(中间风井及射流风机)。地下车站及区间除车站出入口、风亭及地下线路两端隧道洞口外,基本与大气隔绝。通风空调系统的任务是对地下车站、区间隧道内温度、湿度、风速、事故工况排烟等进行全面控制。车站公共区采用机械通风。车站每端设备机房内设置二台机械(轴流)风机(兼做区间事故风机),其中一台机械(轴流)风机负责车站公共区送风,另一台负责车站公共区排风。车站每端设备另设置一台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用于对部分新风进行冷却除湿。当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时,系统转换为排烟工况。设备和管理用房设置相应的空调或机械通风系统。送、排风系统兼做火灾时防、排烟。空调水系统主要是给车站两端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和设备管理用房空调系统提供冷源,采用风冷冷水机组。区间正常工况时的通风为列车行进时产生的活塞通风。区间早晚通风、阻塞工况通风和火灾工况防排烟由机械(轴流)风机和射流风机承担,其中区间隧道机械(轴流)风机由车站通风机兼做。为使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在经济合理的状况下运行,便于操作、维修、运行维护和管理,系统控制方式应采用就地控制、车站集中控制和全线控制中心控制的三级控制方式。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的监控主要由设备监控系统(BAS)完成和实施,在事故运行工况下的监控主要由防灾报警系统(FAS)完成和实施。(1)就地控制在车站两端的通风空调通风机房附近设置环控电控室,集中设置通风空调设备的配电箱、就地控制开关柜等,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时现场使用。就地控制具有优先权,并将设备的各种信号反馈到车站控制室。(2)车站集中控制 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通过设在各车站的控制室内的车站设备监控系统(BAS)及防灾报警系统(FAS),进行车站集中控制,其功能如下:1)正常运行工况时接受控制中心的远程指令,操作监控本站的空调通风设备运行,同时将车站空调、通风及事故/排热通风的运行状态及参数反馈至控制中心。2)阻塞运行工况时,相邻车站不直接操作控制事故风机,只反馈事故风机及相应风阀的运行状态至控制中心。3)当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时,按车站公共区火灾的运行模式控制空调、通风设备,并应将运行信息反馈至控制中心。4)当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发生火灾时,将正常的空调通风方式转换成排烟模式运行,并应将运行信息反馈至控制中心。(3)控制中心控制在控制中心设置通风空调系统总监控及调度台,进行远程集中监控,其功能如下:1)正常运行时,以远程通信方式向各车站的控制室下达车站及区间隧道空调、通风设备的运行方案指令,显示各车站控制室反馈回来的设备运行状况信号,记录、整理并打印各类运行参数及遥测参数。2)接到列车阻塞信号后,立即转入阻塞运行模式,由控制中心控制有关事故风机及风阀运行,并显示运行状况。3)当接到区间隧道火灾信号后,立即转入火灾运行模式,由控制中心控制有关的事故风机及风阀运行,进行排烟,并显示运行状况。1.2资金来源: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整机及成套设备)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6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及前附表。(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如同时投标,招标方只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8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分细则 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6.3投标人在每次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4电子光盘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8.5其他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9.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9.2开标/投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提交,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9.3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概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组织机构5)资格声明6)承诺中标后在大连设置常驻管理机构;7)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投标人业绩(近五年已完成项目表、在建项目表)10)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11)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12)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及质保期后维保建议方案(包括维保计划及维保费用构成等)13)拟投设备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14)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证明材料(如非自身生产)及授权书15)其它情况9.4第二分册商务部分(分标段单独装订成册)1)投标函;2)汇总表;3)分项设备报价表;4)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5)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6)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7)安装部件及材料费清单8)供货清单9)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10)商务差异表11)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12)履约保证金保函13)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14)其他9.5第三分册技术部分:1)技术要求的响应2)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3)图纸设计4)其他9.6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制作并提交与其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档(采用MICROSOFT:WORD、EXCEL,及AutoCAD等)。电子文档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档”并以光盘形式储存。光盘必须能够全部打开,其中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不作压缩处理、不加密码。9.7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对所供应的设备报出分项报价表,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技术资料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一切费用;(2)质量保证期内需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明细报价表;(3)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4) 技术服务费投标明细报价表,应包括设备开通并投入使用所需要一切技术服务费用,该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5)安装部件及材料费报价表;(6)供货清单;(7)投标人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费用;此费用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提供备品、备件的价格将不高于其在投标时所报价格。11.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11.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的深化设计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1.6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将被认为满足招标范围内设备正常运行及维护所需一切货物和服务的全部费用,若有漏项均由投标人承担。11.9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1.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全套备品备件及全套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予以调整。11.11对于进口部件(若有)的投标价格和进口部件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时的价格之间由于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的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11.1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计联络会发生的费用。12、投标货币12.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 (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4.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4章“用户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4.4投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提供的机械、电气、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文字、商标、许可及知识产权等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同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因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 (3)银行保函。15.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或(5)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5.8投标人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税务机关监制盖有投标人财务专用章的有效收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手续。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411-39700115。15.9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5.10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15.11其他事项15.11.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相一致。15.11.2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7.4投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投标人可按自身情况决定密封的份数。电子光盘放在正本投标文件中。18.3每个包装的外层信封均应:在每个包装的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2010年10月18日09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且加盖公章。18.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22.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4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5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6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评标23.1评标委员会23.1.1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评分标准及细则,后附评分标准表23.3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3.4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过期的;(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5)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装订,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的主要内容不齐,字迹难以辨晰的。(7)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个报价,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具有针对合同条款的负偏离。(10)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设备技术参数、项目管理班组人员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要求的。(11)供货范围不全;(12)投标货物的界面或接口参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不符的;(13)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具有负偏离的;(14)没有完整项目计划的。(15)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6)“报价部分”无详细地投标报价表的;(17)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保方案的。(18)未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19)未提供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的;(2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重大偏差的。23.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7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9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量化评审。23.9.2首先评标委员会应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3.9.3评标委员会还依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量化评审。23.10中标人的确定23.10.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10.2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4.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合同授予标准25.1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十五(15)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履约保证金29.1.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9.1.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银行汇票;或3)支票。29.1.4在中标人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招标人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29.2.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中标人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招标人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七、其他30.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0.1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清单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前附表中规定答疑会召开时间之前至少提前2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30.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30.3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5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30.5投标人应在答疑会前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0.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答疑会。30.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30.8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2.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3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34.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35.所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不得提供贴牌产品,如发现贴牌产品予以废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36.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招标,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兼投的标段出现多个标段评标总得分均排序第一时,按照三个标段中标金额总和最低的组合原则,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不接受,视为放弃。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分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41合同文件342合同标的343交货地点344合同价格345买方的承诺356卖方的承诺357质量保证期358开工和完工359相关附件3510合同生效3511合同份数36附件1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37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37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37附件4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38附件5大连地铁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40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41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42第二部分合同条款431定义432.来源地433.标准434.合同文件和资料44 5.知识产权446.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457.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458.价格469.付款4610.合同执行进度计划4711.包装4812.装运4813.运输与交货4914.伴随服务5015.风险转移5016.保险5017.检验和测试5018.备品备件5219.保证5320.合同的变更5421.转让和分包5522.违约索赔与赔偿5623.不可抗力5824.合同终止与暂停5825.争端的解决6026.通知6027.税款6028.项目管理6129.设备监理61 发包人合同编号:大连市地铁工程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采购编号:DGCG10-043买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卖方: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买方(全称):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卖方(全称):鉴于:买方以招标方式选择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的卖方;卖方以投标方式表示愿意承担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根据买方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格式及卖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相应承诺,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签订协议如下:1合同文件1.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将构成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且每一份文件均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有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优先顺序一旦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以本协议书第1.1条所示各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优先顺序进行解释。2合同标的:。3交货地点:。4合同价格4.1 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伴随服务,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详见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4.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是由于货物数量发生变化,合同价格将不予调整。最终合同价款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定值为准。5买方的承诺买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卖方的承诺卖方承诺按时、圆满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应由卖方完成的各项义务。7质量保证期:。8开工和完工8.1开工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抓紧做好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及其它相关准备工作,并按买方指令准时开工。8.2完工完工时间:卖方应按照买方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货物生产采购、安装指导、调试及性能检验等工作任务,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则应按该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9相关附件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即意味着一并签署了合同附件1~5。10合同生效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合同即告生效:(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已在本协议书上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2)卖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或卖方放弃预付款);(3)合同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且加盖“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专用章”。 11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买方执1份正本、5份副本;卖方执1份正本、3份副本;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1份副本。买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卖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注:该附件将由卖方根据其在投标和澄清阶段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及买、卖双方在澄清阶段所达成的共识制订,经买方批准后编入。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格式自拟)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合同价格明细表的格式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格式相同。 附件4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第一条买卖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买方的责任买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卖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货物、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货物等。第三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应与买方及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工程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买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货物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卖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附件5大连地铁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提及的有关大连地铁工程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二、秘密来源卖方从买方处获得的与该项目有关或因该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三、保密义务对买方的保密信息,卖方在此同意: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卖方为保护其自有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2、不将该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与该项目无关的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与买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保密信息。卖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单位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5、保密义务不因大连地铁工程的中止、终止而解除。四、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买方的书面要求,卖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包括含有该保密信息资料的任何载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五、违约责任卖方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或卖方获得非法所得的,卖方应当赔偿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将非法所得全部赔偿给买方。无论赔偿金给付与否,买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卖方的合作关系。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卖方员工、因与卖方相关联而参与该项目的单位等违反约定,卖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履约保证金保函开立日期:致:(买方名称)关于贵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卖方申请,我方愿就卖方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卖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保证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且货物实际安装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我方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保证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贵方进行支付,我方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方同意,贵方与卖方之间对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贵方亦无需就上述任何变更通知我方。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法定代表人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方。在我方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于到期日自动失效。本保函项下的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立日期:致:(买方名称)关于贵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行应卖方要求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我行的保证范围是卖方违约或卖方单方终止主合同时贵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获得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货物、已付预付款无法返还等。保证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即人民币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日止。我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只要贵方确定卖方违约或卖方单方终止主合同给贵方造成损失,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我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保证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贵方进行支付,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同意,双方对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贵方亦无需就上述任何变更通知我行。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并于到期日自动失效。本保函项下的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定义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所有的附件、及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1.2“货物”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零部件和主要电气元件、专用工具、仪器、软件、技术文件和相应材料。1.3“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保险、雇佣外贸代理、仓储、设计联络、设计、集成、安装指导、调试、检验测试、技术协助/支持、培训、接口处理、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4“技术文件”是指根据合同条款提供的所有图纸、图样、标准、操作和维修手册、软件等。1.5“工程”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为买方提供货物及其安装指导、调试和服务等全部工作。2.来源地2.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2.2本合同项下主要设备、材料和服务应由合同中规定的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制造和提供。2.3卖方有意引入非合同中所列的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及原产国时,应将该制造商、服务提供者的资格证书呈交买方批准。3.标准3.1货物及其安装指导和服务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国际通用的ISO标准、IEC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文本,如果有关标准不是中文文本,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如果中文内容与英文内容有冲突,以中文内容为准。 3.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提供的合同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执行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包括全部拷贝)还给买方。4.4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所有技术文件。对工程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只有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4.5上述技术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数据,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设备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和服务。4.6技术文件均应提交买方确认。如果买方收到技术文件后发现有遗漏、损坏或内容有差异,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更换。4.7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及其电子文件给买方。4.8技术文件应全部免费提供。4.9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试验报告和其它技术资料)的内容、格式、形式、数量、交付时间在用户需求书和合同中有详细规定。技术文件迟交时,或导致工程延误时,按合同规定执行。4.10合同中规定卖方提供给买方的所有技术文件的最终文件,除提供书面文件外,均需提供电子文件。5.知识产权5.1卖方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和其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5.2 买方永久享有卖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并无需交纳特许使用费(如有此类费用的话)。6.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6.1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方式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货物及其安装指导、调试、并负责运输、仓储、装饰装修、向政府机构报检并取得准用证、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其它各种服务等。6.2卖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设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功能是完备的,安装后能按国家行业规范正常运行。6.3整机应是卖方投标时的品牌产品。6.4卖方应提供设备及其相关材料、各种专用工具和质保期后年使用且不超过设备总价%的备品备件(详细清单见合同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和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6.5供货及服务范围应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性能及功能上的要求。7.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7.1履约保证金7.1.1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总价%的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7.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1.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7.2预付款保证金7.2.1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买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7.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卖方单方终止合同等所蒙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获得货物、已付预付款无法返还等。7.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 )出具预付款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放弃预付款:卖方可在签订合同时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买方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8.价格8.1合同8.1.1合同总价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以大写和数字表示)。其中:(1)设备费_____人民币;(2)备品备件费_____人民币;(3)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费_____人民币;(4)技术服务及其他费用(应列明)_____人民币。8.2现场知晓卖方对本合同现场的气候、水文、运输、安装等综合条件以及用于工程运行的资料完全知晓,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全知晓。9.付款9.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9.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或汇票。9.3合同价款的支付9.3.1合同生效日起10日内,卖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交足额履约保函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并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发票单据,买方审核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额作为预付款。9.3.2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买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卖方支付货款(如卖方放弃预付款,则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买方按合同总价的60%向卖方支付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结算资料经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后4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至财政审定值的90%。剩余10%的款额(无息)自质保期结束、通过最终验收后45天内结清。 10.合同执行进度计划10.1进度计划合同执行的所有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进度计划:(1)合同执行总体进度计划(2)产品设计和设计联络进度计划(3)货物制造进度计划(4)发运前检验进度计划(5)装运进度计划(6)安装指导进度计划(7)在现场调试和初步(预)验收进度计划(8)技术文件交付进度计划(9)培训进度计划上述进度计划(2)至(7)作为总体进度计划(1)的子计划,此制订进度计划的时限不得妨碍项目进展。合同执行的进度计划的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日起计。10.2卖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1)的时间规定,制定出进度计划(2)至(7),并提交买方批准。10.3卖方应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实施并承担由卖方引起的全部责任。10.4自合同生效日起每月开始3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上个月详细进度报告。10.5除非另有规定,卖方提交的文件如项目跟踪文件、项目进度文件、进度报告、各种清单以及类似的文件应该是一式份和电子文件份。如果合同中未规定时间期限,则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交,以使买方有足够时间阅读、审查或批准。10.6除非得到买方的同意,在合同规定的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合同履行关键时间点,不允许延误。10.7卖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完成合同规定数量货物的供货、安装指导并通过初步(预)验收。 11.包装11.1货物包装应当适应长途运输和合理的多次搬动。11.2卖方应提供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产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变质。卖方应负责合同约定的所有产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锈蚀、损坏、丢失均由卖方承担。11.3备品备件和检测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箱盒应适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品备件应加上标签,以便快速辨认。11.4每台设备应在其中一个包装箱内附有该台设备详细的装箱单和随机文件2份,装箱单和随机文件均做防水处理后可靠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易于发现的部位。11.5随箱文件11.5.1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11.5.2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文件:(1)关于货物名称、编号、数量说明的详细装箱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质量证明书正本一份;(3)有关货物的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2.装运12.1装运标记12.1.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或货物的适当位置用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目的地;(3)合同编号;(4)发货标记;(5)货物名称;(6)箱号/件数;(7)毛重/净重(公斤或用kg表示);(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凡单箱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12.1.2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12.1.3卖方对捆内和箱内各散装部件均应系上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及散装部件在系统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若为备品备件及工具还应注明“备品备件”或“工具”字样。12.1.4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箱件。12.1.5凡因卖方对货物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时,或因此引起事故时,其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12.2交货地点和方式12.2.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批次、时间及其它条件应符合合同要求,除非另外有规定,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12.2.2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装运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2.3装运通知12.3.1卖方应在装运日期之前30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和预计到达日期及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正本一式二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毛重量、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起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雨季到达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12.3.2卖方应在装运装完后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和预计到达日期通知买方。12.3.3卖方负责实施本条款所述事项并负担其产生的全部费用。13.运输与交货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负责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装卸等费用,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卖方负责在买方指定地点的卸货工作及费用。14.伴随服务14.1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15.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初步(预)验收通过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在买方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16.保险16.1卖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从事设备安装指导、调试、验收、试运行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6.2在卖方所在地进行设计联络/设计审查、检验、培训的买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卖方负责。对于到卖方所在地工作的买方人员,在有需要之时,可以免费获得卖方的医疗救治。17.检验和测试17.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除合同规定买方承担的费用外,不承担额外的费用。17.2检验和测试在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商的驻地进行,买方不应承担费用,卖方应提供为有效进行检验和测试所必需的设施和协助。17.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的要求。17.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和/ 或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或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7.5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检验、试验和验收的结果均不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17.6卖方负责的部分17.6.1卖方负责货物制造过程中货物质量控制、检验和测试,和货物运抵现场前后必要的测试、调试和试运行。17.6.2卖方应协助买方组织有关初步(预)验收工作。17.7买方负责的部分17.7.1买方参加货物工厂检验、抽样测试、发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等一系列的验收工作,组织初步(预)验收和最终验收。17.8检验和验收程序(1)工厂检验(制造过程中);(2)发运前检验(在生产、组装、调试完后装运前,出厂检验完成后,由买方和卖方授权人员签署出厂检验报告);(3)到货验收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5)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买方和卖方授权人员签署初步(预)验收报告,初步(预)验收报告签字后14天内买方签发初步(预)验收证书);(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由卖方按买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买方检查设备的完整情况、卖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方的验收文件和设备的准用证,对通过了检验并取得准用证的设备,买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接收设备)。 (7)最终验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45天内,买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17.9如果检验测试出现一部分或全部失败,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2)要求卖方对缺陷或故障进行修正,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买方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17.10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2个月提交相应的检验大纲(包括检验程序、检验内容和检验标准、检验时间安排)供买方确认。除需买方确认的检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7.11买方有权赴卖方制造工厂(含主要设备供应商)检查与本工程有关的加工和组装工作。在设备制造期间,买方的授权代表有权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和加工工艺,检查合同约定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制造过程。17.12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项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协助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人员的所有费用。17.13买方参加在卖方工厂/分包商所在地检验、测试、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8.备品备件18.1卖方应提供下列由卖方制造或外购的备品备件:(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i)卖方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ii) 卖方须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图纸和规格,以及有关模具、模型、工具的图纸;并免费向买方提供任何卖方及其分包商可能拥有的,使买方自己能生产备品备件的其他信息和资料;卖方须免费给予买方充分自主的制造、使用上述备品备件的专利权、许可权。18.2备品备件18.2.1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和附件3“合同总价明细表”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卖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必须满足质量保证期后正常使用三年所需。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的价款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买方有权按照合同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单价调整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18.2.2卖方应承诺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18.2.3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备品备件质量负责,应满足合同附件1“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相应部分的技术描述及技术要求。18.2.4对提供的备品备件更新,应符合货物的技术要求。如果因为卖方的缘故而使货物有技术修改的必要,则应确保修改所有相关的备品备件。18.2.5卖方应负责令其合同分包商受制于本合同之规定。18.3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18.3.1本合同文件所列的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是为买方维持系统正常运行及买方自行检测所需。其价格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假如买方要求提供以后的货物和/或工具的话,则双方应安排另外的协议。18.3.2便携式设备应满足保证系统现场维护的要求。这些设备应带有适当的箱包以防运输中的震动和灰尘。18.3.3卖方应提供这些测试货物的技术规格书、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和其他资料。19.保证19.1卖方应当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所有有关的技术规格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19.2保证期19.2.1正常质量保证期19.2.1.1正常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19.2.1.2在正常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货物出现或产生的缺陷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损害,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承担责任,并满足买方的要求,除非该缺陷或损坏是由于买方不遵守卖方的说明而操作及保养货物和材料造成的。19.2.1.3若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在保证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这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的保证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起重新计算个月的质保期。19.3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向卖方提出索赔,并说明其缺陷或损坏的程度以及要求弥补缺陷或损坏的办法。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未能及时按买方要求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9.4卖方保证在各车站工作环境下,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会因卖方或卖方分包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若由于货物和材料在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合同项下的设备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在各车站工作环境下,在设备寿命周期内出现的因卖方或卖方分包商的设计、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负责及时修正。卖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指导和调试等,应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或其分包商、代理商、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9.5卖方所供的货物必须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许可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否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卖方负责。20.合同的变更20.1 买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一项或几项:(1)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安装地点;(4)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及其安装指导和服务。20.2如果合同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格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可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合同变更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按下述方式进行:(1)对合同中已明确并有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按合同列明的相应的金额计算;(2)对合同中尚未明确和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其金额须由合同双方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协商确定:(a)根据合同规定的原则计出总价;(b)根据合同单价和/或单位费率计算而计出总价;(c)根据合同总价类推和/或按比例计算而计出总价;(d)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成本确定。(3)对于合同变更付款,应在最终竣工结算时支付。20.3如果卖方认为,任何变更方案可能阻碍或不利于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意见。20.4除非买方书面提出,卖方不得对货物进行任何变更。但是,卖方可以随时向买方提出为改进货物质量、技术进步、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但必须经买方批准,且价格不变。20.5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修改书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21.转让和分包21.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21.2卖方应书面向买方通知卖方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减轻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1.3卖方选定的所有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均须经买方认可。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其分包商在设备的制造方式、零部件和材料的来源、完成能力等方面所有的细节以及相关资料给买方,同时安排买方或其代表进行合理的检查。21.4主要部件的供应商应视为分包商。主要部件的产地和制造厂须符合合同规定,任何改变须经买方同意。21.5卖方应将任何分包商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看作与卖方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对此完全负责。22.违约索赔与赔偿22.1质量索赔22.1.1如在合同所述之检验和测试过程中,发现货物材料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则买方应先以传真再以信函方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下列文件之一作为依据:(1)法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出证费由索赔事件的过错方承担。(2)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检验结果记录或开箱检验单。22.1.2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后14天内做出答复以确认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14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22.1.3对货物材料提出的质量索赔,应当按以下的方式处理。(1)修理卖方应自费对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进行修理,使之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买方特别许可外,修理应在30天内完成。经修理的设备材料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后,买方应予以接受。(2)替换 卖方应以全新及合格的设备材料替换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费用卖方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替换应在30天内完成。经替换的设备材料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后,买方应予以接受。(3)退货买方拒绝接受索赔项下的设备材料,并退回给卖方。卖方应赔偿买方索赔项下的设备材料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包括买方从其他地方采购替换设备材料的费用。拒收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险费及其它杂费应由卖方支付。(4)设备材料削价处理索赔项下的设备材料,只有在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作降价处理。为此,买方可接受由根据原价格和规格妥协得出的降低了规格的设备材料。如能达成协议,则合同价格与所降低价格的差额应退还给买方。新的规格应由买方确认,设备材料的测试验收应根据新的规格进行。22.2在工厂检验时,若买方检验人员按合同规定时间已到卖方场地,而由于卖方原因使检验无法进行,由此引起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人员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由卖方承担。22.3工期延误违约金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总价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周,违约金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考虑终止合同。22.4违约金与赔偿金额计算本合同项下涉及的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均依据合同的规定计算。如合同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惯例、行业规定等合理地估算。22.5违约金与赔偿的支付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买方有权从保函中获得或从卖方的后续货款中扣除,或要求卖方在规定期限内凭买方索赔文件以电汇方式向买方支付偿还。22.6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卖方对其产品质量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还应受有关适用法律的制约。22.7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买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卖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22.8卖方对违约金或赔偿的所有异议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出,买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得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22.9本合同规定的卖方处理货物质量问题的时间如果与合同规定的关键节点时间有冲突,应首先满足该关键节点时间。23.不可抗力2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23.2若不可抗力发生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时间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但合同价格不得调整。23.3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23.4任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延误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受阻方将不因此而构成违约。23.5在发生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只要合理可行,买卖双方应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并应通知对方准备采取的措施,包括不可抗力不能阻止的任何合理的替代履约方法。23.6如果不可抗力已发生并持续一百八十(180)天,则尽管由于此原因可能已允许卖方延长工期,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对方三十(30)天后终止合同。23.7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并因此根据合同法双方均被解除进一步履行合同,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被没收。24.合同终止与暂停24.1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买卖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2)卖方违约时的终止和买方违约时的终止;(3)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4.2违约通知如果卖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影响工程进行时,买方书面通知卖方,要求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24.3卖方违约时的终止如果卖方有以下情形之一:(a)收到买方提出的违约通知后28天内未能遵守并达到通知的要求。(b)没有买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工程分包出去。(c)破产。(d)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e)卖方违约导致卖方支付违约金达到合同规定的任一最高限额。则买方可在向卖方发出终止通知14天后选择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在此种终止后,买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方完成工程,卖方必须向买方赔偿因此造成工程全部直接费用。24.4买方违约时的终止如果买方破产,卖方在向买方发出通知14天后可终止合同。买方应将在终止合同日期前卖方应得的所有金额向卖方支付。任何此类终止均不应损害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其它权利。24.5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4.5.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4.5.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总价和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按照原来的合同总价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2)取消接受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4.6合同暂停买方可随时指示令卖方:(a)暂停提供合同供货及服务;或(b)暂停发运按进度计划中规定时间(或者如未规定时间,按拟定的适当发运时间)准备运往现场的合同货物或卖方的货物;或当买方阻止卖方按进度计划发运合同货物时,即应认为买方已下达了暂时停工的指令。在暂时停工期间,卖方应保护并保障处在卖方的工厂或其它地方或现场(视情况而定)受到影响的工程或合同货物免受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25.争端的解决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大连仲裁委员会起诉。26.通知26.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26.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注明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日期为准。27.税款2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及相关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及相关规定对卖方及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7.3合同总价中已经包含了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包括相关的费用,即使海关等部门要求缴纳进口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包括这两税在内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支付。买方不向卖方支付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引起的额外费用。27.4在中国境外,和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7.5合同的印花税应由双方各自缴纳给中国当地的税务征管部门。27.6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及现行税法规定,如卖方应在大连缴纳营业税,则由买方代征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28.项目管理28.1为了工程如期完成,卖方必须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28.2卖方必须接受买方指定的机构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的协调和为合同的目的在买方现场的管理、在卖方现场的监理(监造)。28.3凡是买方当地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因卖方违反这些规定使买方产生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给买方。28.4卖方为完成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义务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9.设备监理29.1买方委托的本合同的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合同设备的制造、检查、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及保修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监理。29.2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本合同的实施实行监督管理。29.3监理依据工程设备监理合同;本设备采购合同; 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和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经买方批准的《设备监理管理程序》。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目录目录64一.总则661.基本要求662.工程概况663.工程范围684.项目进度计划705.交货地点706.解释权70二.技术要求701.自然环境条件702.采用的标准与规范703.定义734.度量衡与语言文字755.技术要求756.工艺及材料要求106三.项目管理1071.项目组织机构1072.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1073.组织机构人员的要求1074.项目实施计划108四.职责范围1081.投标人1082.招标人111 五.供货1131.基本说明1132.供货要求113六.伴随技术服务1131.设计1132.设计联络1143.测试与检验1164.包装、运输和仓储1205.安装1216.调试1217.验收1228.质量保证1249.培训126七.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127八.其他要求128九.技术文件与资料128十.附表(设备清单,另附)132一.总则1.基本要求1.1本招 标文件规定了大连地铁工程车站及区间隧道通风、防排烟系统的大型可逆转乃高位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从供应至最终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文件。1.2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时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技术条件后,另附章节提出建议方案,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选择中标人建议的方案。产品和工程质量保证完全由中标人负责。1.3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逐项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取诸如“响应”、“完全响应”、或采用重复叙述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方式,视为不能做到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4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偏离表”中详细描述。1.5本招标文件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和国际、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6本招标文件经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大连地铁工程共设车站49座、1座控制中心、2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3座主变电所。2.2通风空调系统概况大连地铁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制式采用开式通风系统,开、闭式运行。通风空调系统由以下四部分组成:车站公共区通风/区间通风系统(大系统)、设备管理用房空调通风系统(小系统)、设备管理用房空调水系统(水系统)、其它区间通风系统(中间风井及射流风机)。地下车站及区间除车站出入口、风亭及地下线路两端隧道洞口外,基本与大气隔绝。通风空调系统的任务是对地下车站、区间隧道内温度、湿度、风速、事故工况排烟等进行全面控制。车站公共区采用机械通风。车站每端设备机房内设置2台机械(轴流)风机(兼做区间事故风机),其中一台机械(轴流)风机负责车站公共区送风,另一台负责车站公共区排风。车站每端设备另设置一台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用于对部分新风进行冷却除湿。当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时,系统转换为排烟工况。设备和管理用房设置相应的空调或机械通风系统。送、排风系统兼做火灾时防、排烟。 空调水系统主要是给车站两端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和设备管理用房空调系统提供冷源,采用风冷冷水机组。区间正常工况时的通风为列车行进时产生的活塞通风。区间早晚通风、阻塞工况通风和火灾工况防排烟由机械(轴流)风机和射流风机承担,其中区间隧道机械(轴流)风机由车站通风机兼做。为使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在经济合理的状况下运行,便于操作、维修、运行维护和管理,系统控制方式应采用就地控制、车站集中控制和全线控制中心控制的三级控制方式。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的监控主要由设备监控系统(BAS)完成和实施,在事故运行工况下的监控主要由防灾报警系统(FAS)完成和实施。(1)就地控制在车站两端的通风空调通风机房附近设置环控电控室,集中设置通风空调设备的配电箱、就地控制开关柜等,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时现场使用。就地控制具有优先权,并将设备的各种信号反馈到车站控制室。(2)车站集中控制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通过设在各车站的控制室内的车站设备监控系统(BAS)及防灾报警系统(FAS),进行车站集中控制,其功能如下:1)正常运行工况时接受控制中心的远程指令,操作监控本站的空调通风设备运行,同时将车站空调、通风及事故/排热通风的运行状态及参数反馈至控制中心。2)阻塞运行工况时,相邻车站不直接操作控制事故风机,只反馈事故风机及相应风阀的运行状态至控制中心。3)当车站公共区发生火灾时,按车站公共区火灾的运行模式控制空调、通风设备,并应将运行信息反馈至控制中心。4)当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发生火灾时,将正常的空调通风方式转换成排烟模式运行,并应将运行信息反馈至控制中心。(3)控制中心控制在控制中心设置通风空调系统总监控及调度台,进行远程集中监控,其功能如下:1)正常运行时,以远程通信方式向各车站的控制室下达车站及区间隧道空调、通风设备的运行方案指令,显示各车站控制室反馈回来的设备运行状况信号,记录、整理并打印各类运行参数及遥测参数。2)接到列车阻塞信号后,立即转入阻塞运行模式,由控制中心控制有关事故风机及风阀运行,并显示运行状况。 3)当接到区间隧道火灾信号后,立即转入火灾运行模式,由控制中心控制有关的事故风机及风阀运行,进行排烟,并显示运行状况。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及其控制柜、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其控制柜、大型片式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本体及附属成套设备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其他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单机容量进行调整的权利。上述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为设备费的2%。本项目供货包括:标段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套)消声器(个)电动组合风阀(个)一82165296二61123221三68136258一标段:东海公园站、东海新区站、东港广场站、港湾广场站、中山广场站、胜利广场站、友好街站、一二九街站、长春路站、七十九中站、功成街站、会展中心站、星海广场站、医大二院站、黑石礁站、学苑广场站、海事大学站、高新园区站、河口站,共19站。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82套,消声器165个,电动组合风阀296个。二标段:南关岭站、华北路、泉水路、中华广场、千山路、松江路、东纬路、春光街、香工街、沙河口火车站、兴工街、西安路,共12站。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61套,消声器123个,电动组合风阀221个。三标段:交通大学、师范大学、马栏广场、湾家、红旗西路、南松路、南林路、机场、张前路、前革、中革、革镇堡、后革、卫生中心、体育中心、南关岭镇,共16站。可逆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68套,消声器136个,电动组合风阀258个。3.1一般要求3.1.1投标人提供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供货、安装及伴随技术服务及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等。3.1.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要与项目进度的要求相一致。 3.1.3投标人承诺在供货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3.1.4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指明是由招标人负责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负责的部分都是指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2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车站及区间隧道)3.2.1供货清单(型号及数量见附表)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风机本体(不含扩散筒)、紧固件、耐高温软接、防喘振环、减振器、变频电控柜、就地按钮箱、安装的附件、电机轴承与电机三相绕组过热保护和报警装置及预留振动监测位置等。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风机本体(不含扩散筒)、紧固件、耐高温软接、防喘振环、减振器、软启动柜、就地按钮箱、安装的附件、电机轴承与电机三相绕组过热保护和报警装置及预留振动监测位置等。3.2.2轴流风机必须随机配有十套叶轮拆装工具和5台数字式噪声测试仪。各种类型的风机需备用一台风机的叶片、电机;该叶片、电机如在质保期内被使用,则应在两周内无偿补充配齐,并保证更换产品与原备件同等质量。3.2.3每台风机备有10%的润滑油量。3.3消声器3.3.1供货清单(消声器型号及数量见附表)。3.3.2车站及区间风机房内的金属外壳片式(或结构片式)消声器供货范围包含壳体、消声片、金属结构底座(如果需要)等和上述设备现场组装所需的标准紧固件及附件。设备投产前投标人应该核对各站图纸,设备安装参数以最终施工图图纸上的参数为准。3.3.3质保期后备品、备件的供应(由投标人出具清单,由招标人选择确定)。3.3.4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由投标人出具清单,由招标人选择确定)。3.4电动组合风阀3.4.1供货清单(电动组合风阀型号及数量见附表)。3.4.2车站及区间风机房的大型立、卧式风阀、电动执行机构及其落地框架、便携式手操控制箱(代替就地控制箱,每座车站配置1台)以及设备安装所需的标准紧固件及附件。 3.4.3质保期后备品、备件的供应(由投标人出具清单,由招标人选择确定)。3.4.4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由投标人出具清单,由招标人选择确定)。4.项目进度计划4.1大连地铁工程计划于2011年6月完成土建主体工程开始设备的安装工作,2012年8月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验和验收。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且必须满足大连地铁工程的工期要求。4.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但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投标人不应为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明确承诺。4.4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投标人分批发出设备供货及安装通知书。投标人应严格执行。4.5本工程项目具体进度计划在设计联络会议上双方商定。4.6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引起的到货延误和/或开通延误,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交货地点大连地铁工程各车站及沿线设备指定安装地点或招标人要求的仓储地点并落地。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合法文本,所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二.技术要求1.自然环境条件大连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属于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的温带季风性气候。环境温度为-21.5℃至35℃,年平均气温10℃左右,年平均降水量约600-700mm左右,最大日降水量约170mm,最大积雪深度约37mm,年平均日照数2500-2900小时。冬季以北风为主,夏季以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6m/s,最大风速为21m/s。气象灾害包括旱涝、暴雨、冰雹、大风、寒潮、雾害、雷电等,空气中含盐量较大,有盐雾,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2.采用的标准与规范2.1有关风机的规范与标准:(1)《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管进行性能试验》GB1236-2000(2)《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1991(3)《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JB/T8690-1998 (4)《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JB/T8689-1998(5)《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GA211-1999(6)《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JB/T6445-1992(7)《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GB/T3235-1999(8)《通风机现场试验》GB10178-1988(9)《一般用途轴流风通风机技术条件》GB/T13274-1991(10)《暖通空调用轴流通风机》JB/T6411-1992(11)《隧道轴流通风机》JB4363-1986(12)《通风机转子平衡》JB/T9101-1999(13)《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JB/T6445-1992(14)《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JB/T8690-1998(15)《空调通风机安全要求》GB10080-1988(16)《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2000(17)《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JB/T8680.1-1998(18)《三相异步电动机负载率现场测试方法》GB8916-1988(19)《铸造铝合金》GB/T1173-1995(20)《铝合金压铸件》GB/T15114-94(21)《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ZBJ72038-1990(22)《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ZBJ72039-1990(23)《射流风机性能测试方法》ISO13350-1999(2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2.2有关风机配套电控柜的规范与标准:(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1-97(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14048(3)《外壳防护等级》GB4208-93(4)《低压成套开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9466-88(5)《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7261-87(6)《电压互感器》GB1207-86(7)《电流互感器》GB1208-87(8)《低压熔断器》GB13539(9)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2 (10)《电磁辐射标准》IEC1000系列(11)《电子设备机械结构公制系列和英制系列的试验第一部分:机柜、机架、插箱和机箱的气候、机械试验及安全要求》GB/T18863.1-20022.3有关风机配套电机的规范与标准:(1)《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JB/T8680.1-1998(2)《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第2部分:Y2-E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280)》JB/T8680.2-1998(3)《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2000(4)《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1032-85(5)《三相异步电动机负载率现场测试方法》GB8916-88(6)《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5171-91(7)《电机外壳防护等级》GB4942.1-852.4有关消声器的规范标准(1)《声学消声器测量方法》GB/T4760-1995(2)《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91(3)《风机用消声器技术条件》JB/T6891-93(4)《风机配套消声器性能试验方法》JB/T4364-1999(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6)《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8)《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2518-88(9)《碳素结构钢》GB700-88(10)《工程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T5946-91(11)《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GB/T13350-20002.5有关组合风阀的规范标准(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3)《风量调节阀》JB/T7228-94(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T1840-94(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现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2-1989 (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2-1993(7)《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2406-1993(8)《饰面型防火涂料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GB/T155442.3-1995(9)《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防火性能分级》GB/T155442.1-1995(10)《标牌》GB/T13306-91(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ZBJ72017(12)《冷暖通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J72026(13)《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J1497-85(14)《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GB/TI5706.2-1995(15)《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0-1995(16)《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GB15931-1995(17)《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1999(18)《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JG/T20-1999(19)《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电动执行机构》JB/T8219-1999(2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21)《工程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T5946-91(22)《连续热镀锌薄板和钢带》GB2518-883.定义3.1大型轴流风机大型轴流风机为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及区间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TVF。3.1.1“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TVF”为双向(正、逆转)可变频的轴流风机,设于车站两端的风道内,用于车站公共区通风、排烟及区间隧道通风、事故通风;“区间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TVF”为双向(正、逆转)的轴流风机,设于区间风机房内,用于区间隧道通风、事故通风。3.1.2“标准空气状态”是指空气温度20℃,压力101.3kPa,密度1.2kg/m3时的空气状态。3.1.3“额定风量”是指风机在标准状态下的风量。3.1.4“设计风量”是指风机在设计状态下的风量。 3.1.5“风机全压”是指风机在设计状态下,通风机出口法兰处全压与通风机进口法兰处全压之差,单位Pa。通风机进/出口法兰处风筒内径须与叶轮处风筒内径相等。3.1.6“风机静压”是指风机在设计状态下,通风机全压与通风机动压之差。动压计算所采用的流通面积为通风机进/出口法兰处的全圆面积,不得采用圆环面积。3.1.7“风机正转”是指从马达端看风机,叶轮顺时针转动为正向旋转;“风机逆转”是指从马达端看风机,叶轮逆时针转动为逆向旋转。3.1.8“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是指风机从全速正转到全速逆转或从全速逆转到全速正转换向所需的时间,单位以秒计。3.1.9风机正、逆转效率系指全压效率。3.2消声器3.2.1“插入损失”是指装设消声器以前与装设消声器以后,在气流下游同一位置上声功率级或声压级噪声的变化值;3.2.2“压力损失”是指气流经过消声器前后其全压的压力差,它表示消声器的运行能耗;3.2.3“面风速”是指气流在经过消声器时,在消声器全投影面积上的平均风速;3.2.4“片间风速”是指气流经过消声器片之间空间时的气流速度。3.3电动组合风阀(简称风阀)用于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大系统截面较大的风道上。主要由井字形槽钢底框架、模块化的多个单体多叶风阀、联杆传动机构、角行程电动执行机构等部件采用标准紧固件连接组装而成。3.3.1“开度”是指叶片角度改变后的气流流道截面积占全开时实际流通截面积的百分比。3.3.2“静压”是指叶片处于全关闭状态时,风阀所承受的压力,单位为Pa。3.3.3“流入速度”是指风阀叶片处于全开状态时,气流进入风阀时的速度,单位为m/s。3.3.4“泄漏量”是指风阀在承受静压的条件下风阀处于全关状态时的单位面积的漏风量,单位m3/s.m2。3.3.5“泄漏率”是指风阀全关时在承受给定静压条件下的漏风量与全开时的最大允许通过风量之比。3.3.6“阻力特性”是指风阀前后静压差与其对应的动压(速度头)的比值。3.3.7“有效通风面积” 是指风阀实际通风面积与风阀的有效宽度乘以有效高度之面积的比,用百分数表示。4.度量衡与语言文字所有的图纸、技术数据等均采用国际单位制“SI”。投标文件要求使用中文(进口设备及零部件另附英文说明,以中文为准)。5.技术要求5.1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技术要求5.1.1工作条件5.1.1.1环境条件风机在正常情况下环境温度在≤45℃,相对湿度≤95%条件下应可以长期连续运行;在火灾工况时能满足在250℃条件下连续运转有效工作1小时。5.1.1.2运行能力地铁运营正常工况时,风机每天连续运行20小时,单风机运行或双风机并联运行。通风机通过风管对车站公共区通风时,可根据车站负荷变化,通过变频控制调节风量,满足车站通风功能要求;当区间需要夜间通风时,通过风阀转换实现对区间的通风换气,满足区间通风功能要求;同时该风机兼容车站及区间火灾事故通风。5.1.1.3运行要求风机与相应的组合风阀连锁:(1)在风机启动时,需先开启相应的风阀,再启动风机。(2)在风机停机时,需先停止风机,再关闭相应的风阀。5.1.1.4仓储及安装环境风机(包括电动机)应可长期仓储在环境温度≤45℃,相对湿度≤95%的环境中,一旦安装及调试完成后不需要任何处理即可投入正常运行。5.1.2基本要求5.1.2.1风机表面应清洁、平整、无碰伤、划痕及锈斑;漆层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起泡、缩皱和剥落现象。5.1.2.2风机采用轴流风机,马达为内置式,风机由机壳、防喘振环、叶轮、静叶支撑、电机、电源接线盒等组成。5.1.2.3风机正转工况下的风量、风压和功率与逆转基本保持一致,风机正、逆转效率>73%.5.1.2.4风机具有耐高温250℃,持续运行1小时的功能要求。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对风机耐高温检测的报告。 5.1.2.5在额定转速的工作区域内,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提供的性能曲线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在规定的流量、压力下,风机的流量、压力最大偏差≯±5%;在接近最高效率点处,风机工况点实际效率与给定效率的最大偏差≤±3%;噪声达到JB/T8690-1998《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要求。5.1.2.6风机每天连续运行20小时,设计使用寿命年限≥20年。5.1.2.7风机配用电机采用380V/50HZ电源,电源接线盒和轴承加油孔设于风机外壳便于操作处,到货时轴承和管路中已注油。5.1.2.8由于风机设置在地下风道内,要求风机结构紧凑,且风机整体设计应考虑风机的拆卸维修,连接风机的软接管、基础固定螺栓均可灵活拆卸。5.1.2.9叶片与轮毂的装配方式为静态可调,随机提供叶片定位工具。叶片角度可根据风道情况调整,使风机在高效区运行。轮毂上应有叶片角度标志。5.1.2.10风机设置变频器控制,可根据车站负荷变化,适应变风量运行。5.1.2.11风机供货范围除风机本体外还包括紧固件、耐高温软接、减振器、变频柜、防喘振环、轴承与电机过热保护和报警装置及预留振动监测位置等。6.1.2.12风机在组装过程中,静平衡先于动平衡。风机出厂随机配备减振装置,隔振效率>93%,其机壳振幅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与风机配套的紧固螺栓。5.1.2.13机壳的制造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机壳内电机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承受运转产生的动负荷,其高度应保持电机轴心与机壳中心一致,风机和电机轴线同轴度公差0.05mm。机壳结构须考虑运行后维修的可能性与方便性。5.1.2.14投标人须提供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风机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检测报告应至少提供检测工况点的风量、静压、全压、风机总效率、风机噪音、电机实际耗功、防喘振和振动性能的数值。5.1.2.15招标人根据GB/T1236-2000标准,随机抽样进行空气动力学试验、噪声试验、振动试验。5.1.3主要技术参数5.1.3.1详细的数量、规格、型号、参数见招标图纸的材料统计(1)风机尺寸见下图; (2)风机机壳设计应考虑到检修时拆卸电机、叶轮的方便;(3)风机正转风量、风压≈逆转风量、风压(4)风机正、逆转效率>73%;(5)转速:<1000rpm;(6)叶轮直径≤2000mm。5.1.3.2风机变频控制要求(1)车站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配备变频设备,根据列车运行密度、按时间程序作分级运作(基于车站通风量)。(2)运行初期或特殊情况时,车站工作人员保留根据客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运行风量和运行时间表的权利。(3)车站站台、区间发生事故时,可以根据需要自动切换到指定频率或者工频电源。(4)风机采用变频控制时,变频器所产生的谐波污染不能威胁到低压网络中其它设备(如通信、信号、计算机系统以及其它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在变频柜内设置谐波滤波装置。(5)风机采用变频控制,控制功能及元器件选型不仅限于上述要求。应满足通风系统运行的控制要求并应使最终使用者满意。5.1.3.3必要的图表说明及图表的填写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风机的技术性能参数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风机型号、叶角、流量(m3/s)、压力(Pa)——风机转速(rpm)、重量(kg)——风机效率(%)——风机声功率级噪声dB(L)、声压级dB(A)和分频噪声值dB——配用电机型号、轴功率(kw)、重量(kg)——风机在不同运行频率下性能曲线 ——风机应标注整机静载和动载及其分布特性——风机应标注外型尺寸及安装图5.1.4技术性能要求5.1.4.1风机与电机的传动方式为直联。5.1.4.2风机结构便于维护、检修。5.1.4.3风机底座配减震器。5.1.4.4风机从正转额定转速到反转额定转速的切换时间<60s。5.1.4.5风机噪声应符合《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JB/T8690-1998要求,且噪声限值≤105dB(A),且与消声器组合后的风亭出口噪声应满足环评报告的要求。5.1.4.6风机应耐周期性列车活塞风冲击。5.1.4.7风机的启动应具有与风阀状态的连锁,即当风阀全打开时风机才允许启动。接线端子应预留可供接入四个风阀状态的端子。5.1.4.8风机配有扩压管,其材质为优质钢板(扩压管根据最终施工图的尺寸由施工安装单位现场制做)。5.1.4.9风机本体与扩压管之间采用防火软连接,应具有良好的承压性能,密封性能和阻燃性能。保证在使用温度下不变形、不老化,材料应无粘性,容易清洁。使用寿命应达到15年以上。必须是具有国家级消防测试机构的型式试验证书及消防认证的产品。5.1.4.10风机外壳上应有明显运转方向标志。5.1.4.11风机外壳颜色暂定为灰色。5.1.5主要部件的性能及技术要求5.1.5.1风机动叶、轮毂均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机械钢模压力铸造,停机叶角可调,表面须经硬质阳极化处理或经抛光、磷化处理。轮毂和叶片用铝合金材料性能如下:抗拉强度不低于230Mpa,伸长率不低于2%,布氏硬度不低于70。轮毂和叶片需经严格、认真地进行外形尺寸、重量、透视探伤检查,检验应在热处理后进行,记录编入完工资料。叶轮需逐件进行静、动平衡校验。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叶片的固有频率应与风机的运转频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产生共振。5.1.5.2机壳采用普通优质钢板焊接而成。5.1.5.3电动机轴承采用NSK或SKF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轴承,累计运行时间≥7.5´104小时,第一次维护应在电机累计运行时间≥1´104小时后进行。5.1.5.4电动机为风冷、鼠笼式、全封闭湿热型标准产品,电机采用优质名牌(国家级的优质产品)并具有地铁成熟应用业绩的电机 ,采用直接驱动方式,电机暴露于空气中,风机配套电机绝缘等级为H级,防护等级IP55。电机能适应变频器工作,在正常工况时,根据车站负荷作变频运作。5.1.6安全装置5.1.6.1电机具有缺相保护等功能。5.1.6.2电机定子及轴承设置温度传感器及具有报警停机功能。5.1.6.3为防止风机失速喘振,应设有防喘振措施。防喘振措施应能保证风机在风量低至20%的额定风量状态下连续运行时均不会发生喘振。对该措施应有详细可信的图文说明。5.1.7变频控制柜的性能及技术要求5.1.7.1环境条件(1)安装位置:户内;(2)环境温度:-20℃~+40℃24小时平均温度≤35°;(3)最大相对湿度:95%(+20℃),高湿度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4)噪声:≤55dB(A);(5)安装垂直倾斜度:≤5°;(6)海拔高度:≤1000m;(7)运行地点无强烈冲击和震动;(8)运行地点无爆炸危险介质;(9)运行地点无充满水蒸汽及严重霉菌存在。5.1.7.2基本要求(1)变频控制柜为封闭式户内成套设备,为保证控制柜的可靠性,要求控制柜满足其环境条件、技术先进、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柜及柜内所有元器件和材料应具有阻燃或不燃特性。(2)变频控制柜为单开门,进出线方式采用敲落孔,预留上、下进出线条件。(3)变频控制柜尺寸为宽800,高2200,深1000(mm)。6.1.7.3技术参数(1)输入电压:AC380/220V(2)输入频率:AC50Hz(3)配电系统方式:TN-S系统(独立的N线和PE线)(4)控制电源:AC220V/50Hz (5)耐压水平:2.5kV50Hz1分钟(6)温升:按IEC947-1、GBC7251-87的有关规定(8)外壳防护等级:IP40。5.1.7.4技术功能(1)交流电源(三相)驱动,变频启动方式。(2)变频控制柜应符合招标人所提出的控制、保护的要求。(3)变频控制柜面板上设置有电流表、电压表(可显示三相电压)、计时器(记录运转时间)、电机定子测温和轴承测温等必要的测量仪表。(4)变频控制柜面板上应设有必要的转换开关、控制按钮和不同颜色的信号显示灯等,通过显示灯能够显示主电源、控制电源、风机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报警信号等,同时控制柜预留与风机旁就地按钮箱接口条件。(5)过流、断相、短路及轴承温度过高时或风机振动过大(预留振动仪表接口),自动停机保护,同时具有声光显示报警装置,并具有自保持功能,且只能手动解除。(6)风机启、停须具有与风阀联动的功能。(7)设备具有电机温度过热和风机振动过大保护。火灾运行时,风机根据控制系统指令切断电机轴温保护。(8)变频控制柜需向车站设备监控系统(BAS)提供电信号接点,信号为4-20mA、0-24V无源接点和通讯数据接口(RS485)。投标人需开放其通信协议及控制协议。BAS根据通风系统提供的运行工况监视相关电动风阀运行状态(包括联锁风阀)。(9)变频控制柜具有就地/自动控制转换开关。工频/变频运行控制转换开关。就地手动控制时其它操作屏蔽。远程控制通过BAS系统实现,可反馈风机启、停、正、逆转运行状态、故障信号、变频运行控制转换开关位置信号,可远程启停风机等。(10)火灾时远程控制通过FAS系统控制BAS系统实现,可反馈风机运行状态和故障信号、运行控制转换开关位置信号,可远程启停风机。具体控制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具体技术问题由风机投标人与BAS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11)火灾时,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风机变频启动后,自动可切换到工频或指定频率电源。(12)变频控制柜应预留远程手动控制的接线端子,具有远程手动启停风机的功能。(13)变频控制柜内应有可靠的强、弱电隔离装置,以保证运行安全。控制柜柜体尺寸满足电器安装使用要求。 (14)变频控制柜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具有防潮、防凝露装置,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15)变频控制柜应设置抑制谐波装置。(16)柜体盘面元器件标志,用中文说明使用功能。(17)变频控制柜应设带接触器的旁路回路,变频器旁路时下口必须设接触器,以保护变频器。(18)变频控制柜应满足风机正反转转换的时间要求(小于60秒)。5.1.7.5主要电器元件要求(1)变频控制柜组成部件,采用先进的电气元件,主要部分如:断路器、空气开关、接触器等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排名不分先后)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2)空气开关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3)空气开关无飞弧。(4)变频控制柜前进线端应采用合理的保护装置。(5)空气开关应具有缺相、过流、短路等保护功能,火灾时过流保护功能只限于发信号,不断开运行回路。(6)变频控制柜内选用的接触器和中间继电器应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控制回路对接点数量的需要。热继电器在火灾时保护功能只限于发信号。(7)变频器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变频器厂家均要求采用工程型高性能变频器,变频器采用无传感器矢量控制算法,以方便工程商的调试。a.变频器应采用国际先进自动化厂家产品(ABBACS800系列、丹佛斯FC302系列、ROCKWELLPOWERFLEX700系列、施耐德Altivar71系列、西门子6SE70系列,排名不分先后)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各种功率等级变频器必须采用同一品牌、同一系列、同一防护等级以方便运行维护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和控制。b.确保在变频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切换到工频。c.变频器有基于PCWindows的设置和诊断支持软件,变频器的参数能显示在车站主机上,可以在线显示和修改所有参数,可以用曲线的形式监视电机的某一参数,例如电机电流、力矩电流、电机转速等,可以从变频器上载或下载参数。d.变频器要求具有多种网络通讯能,通讯选件包括MODBUS,DeviceNet、ControlNet、EtherNet/IP、RS485DF1/HVAC等多种其它厂商的开放式通讯网络适配卡。e.变频器需具有密码锁功能。 f.另外BAS的控制器设置的程序能根据各种运行模式表自动控制变频器的输出功率,改变通风风量及方向。g.要求变频器具备间断自动跳跃功能。h.变频器具有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变频器过载,变频器过热,电机过载,输出接地,输出短路等保护功能,并能联跳输入侧空气开关。变频器应具有内置的电网浪涌吸收装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设置控制柜中。变频器所产生的总谐波电压畸变THD(%)应不超过3%;输入端基波电流系数满载时不低于90%,在任何负载条件下,变频器的效率应不低于0.975,功率因数在变频器调速范围内应不低于0.98。i.变频器防电磁干扰能力:符合EMC抗干扰标准:IEC1000-4-2/EN61000-4-23级;IEC1000-4-3/EN61000-4-33级;IEC1000-4-4/EN61000-4-43级;IEC1000-4-5/EN61000-4-53级;IEC1800-3/EN61800-3,环境1和2;EMC辐射及传导干扰:EN55011A级。为达到上述要求,变频器应配置输入、输出电抗器,并要求变频器出厂时已经安装内置式直流电抗器(直流电感)。变频器输出必须内置输出共模抑制器,能有效降低电机的噪音及降低电机的温升,以保护电机,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行。变频器应内置浪涌吸收装置,可供浪涌电压和电流的保护,以满足IEEE587标准的需要。j.变频器应具有多行液晶显示屏人机接口(LCDHIM),LCDHIM支持对参数组、参数说明、编程、故障诊断和启动的多种语言全文本显示,能同时显示变频器母线电压值、电机电流、变频器输出频率、电机运行方向、变频器的速度给定方式(如自动/手动方式)、变频器当前状态。变频器三相输出每相都要求装配电流互感器,更精确有效的监控输出电流,从而起到更完善的保护功能。k.变频器具有转速跟踪再启动功能。l.为可靠运行,要求变频器按风机的负载功率加大一档选择。m.变频器可以提供任何速度下的平稳的性能、超常的转矩,使电动机低噪声、高效率的运行,为提高设备可靠性,要求设备采用国际名牌IGBT功率元器件。投标人应提供功率元件的耐压水平、额定电流、以及设备内部整流/逆变侧的功率元件数量。要求变频器在输出侧加电抗器的情况下可满足电缆长度达300米。n.进出线电抗器需采用国内地铁成熟应用的品牌电抗器。o.变频器静态速度误差要求小于0.1%。 p.变频器对电机无任何的绝缘等级的要求,电机无需作任何星--角等改动。电动机应为一般电机。q.要求变频器前端采用控制柜集成时塑壳开关加快速熔断器方式,用于保护变频器的输入功率元件。r.变频器过载能力:启动转矩应不低于180%,150%过载可持续时间为1分钟。s.变频器要求有可逆功能,适应风机正反转的变化。t.变频器应为风冷方式,在外界环境温度达到40°C条件下可以实现零间距安装,50-100mm安装间距可承受50°C外界环境温度,并且无需降容使用。u.变频器内部采用优质元器件,不应采用任何因变频器发热,及电流冲击等影响而需要定期更换的元器件,如电容器和风机等。变频器内部电力电容器的实际使用寿命可达10年。v.变频装置输出波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w.变频器对电网电压波动应有极强的适应能力,±10%电压波动范围内能满载输出。x.距离变频器2米的任何方向,噪音指标低于72db。y.变频器应具有仿真功能,可在不带电机的情况下进行调试。z.变频器调速范围:0-107%连续可调。aa.变频器加/减速时间0.1-3600秒(根据负载情况可设定)。bb.变频器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要高于50000小时。cc.变频器可做为软启动器使用。dd.在厂用电切换或短时失电,主电源恢复后,变频器在0.1秒-200秒(可设定)内达到一定转速(可设定),而不需要手动复位或调整。ee.变频器具有欠压保护,电压值小于70%额定电压时,变频器动作时间可设定(0秒-60秒)。ff.控制要求1)闭环控制模式在闭环运行模式下,用户可以设定并调节被控制量(如压力、温度等)的期望值,变频器将根据被控量的实际值,自动调节变频器的输出频率,控制电动机的转速,使被控量的实际值自动逼近期望值。2)开环控制模式变频器的运行频率由BAS或主界面给定。可以直接利用变频器柜门上的主界面起动、停机和调速。也可以在BAS系统上和就地测控单元上(通讯协议待定)进行起动、停车、急停、复位和设定运行频率。 gg.变频器要有足够的可扩展I/O模块。hh.考虑到动力电源的稳定性,变频器在一次电源失去后,动力回路可以维持15ms满载运行,逻辑控制回路典型可以维持2秒不跳闸,在动力电源恢复后,设备自动重启,保证正常生产。(8)变频控制柜内其它元器件a.柜内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插接件、走线槽等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b.接线端子应适合连接硬、软铜导线,并保证维持适合于电器元件和电路的额定电流、短路电流强度所需要的接触压力。c.变频控制柜面板配置测量仪表,仪表误差不大于1.5%。5.1.7.6材料及工艺(1)材料及安装a.柜体材质为冷轧钢板,柜体坚固稳定,面板表面经喷涂处理,所有的表面处理满足大连地铁环境长期使用,保证20年内不锈蚀。b.制作用的钢材必须经过防锈处理,投标人应说明其采取的措施。c.变频控制柜安装方式:落地并可靠墙,固定用金属膨胀螺栓。d.变频控制柜尺寸为宽800,高2200,深1000(mm)。(2)外接导线端子a.端子应能适用于连接随额定电流而定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的铜导线和电缆。b.接线用的有效空间允许连接规定材料的外接导线和线芯分开的多芯电缆,导线不应承受影响其寿命的应力。c.电缆入口、盖板等应设计成在电缆正确安装好后,能够达到所规定的防触电措施和防护等级。(3)保护性接地a.变频控制柜内要设有独立的PE接地保护系统。PE线的材料采用铜排,要能与控制柜的柜体、接地保护导体通过螺钉可靠连接。b.变频控制柜底板、框架和金属外壳等外露导体部件通过直接的、相互有效连接,或通过由保护导体完成的相互有效连接以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c.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的运输、安装时所受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其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不能破坏。 d.保护接地端子设置在容易接近之处,当罩壳或任何其它可拆卸的部件移去时,其位置应能保证电器与接地极或保护导体之间的连接。e.保护接地端子的标志应能清楚而永久性地识别。(4)变频控制柜门、喷漆及颜色a.变频控制柜门应开启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90°。紧固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有防松脱措施。b.变频控制柜门板和侧板表面经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层不小于40微米,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涂层颜色在设计联络期间决定。(5)铭牌a.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b.型号、名称和出厂序号c.使用参数(包括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等)d.防护等级e.出厂日期5.1.8控制方式风机由中央控制、车站控制、就地控制三级组成,就地控制具有优先权。(1)中央控制室对全线通风空调系统设备进行监控。在正常工况下,中央控制室显示风机及其相应风阀的工作状态;在区间事故工况下,风机及其相应的风阀接受中央控制室信号,进行正转/逆转运行,以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乘客疏散;在区间火灾工况下,由中央控制室统一调度。(2)车站控制是确保在正常工况下,对车站及其所控区间的风机和相应风阀的运行状态作控制及显示;在车站火灾工况下,风机及其相应的风阀能接受车站控制。(3)就地控制是在风机变频控制柜处进行操作,供机组安装、调试、检修时在现场使用。风机变频控制柜设置在风机监控室内,风机为一级负荷设备,由两路独立电源供电。风机旁的就地按钮箱由变频控制柜厂商一并提供。5.1.9特别说明5.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风机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和防喘振报告。5.1.9.2招标人根据国标,随机抽样进行空气动力学试验、噪声试验、振动试验。5.1.9.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特性曲线。5.1.9.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机性能试验报告。5.1.10接口要求 5.1.10.1对结构专业提供风机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并提供安装要求。5.1.10.2风机配用电机采用380V/50Hz三相电源。5.1.10.3风机正、反转由控制柜内完成。5.1.10.4风机的安全保护报警电源由控制柜内提供。5.1.10.5风机的就地控制柜需向车站设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BAS”)提供标准电信号接点,信号为4~20mA、0~24V,或无源接点。需提供的接点接线端子包括启停、正转、反转控制及状态反馈、轴承温度显示,三相绕组温度显示、过载报警、温度报警、故障报警、振动报警(预留)等,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BAS根据通风空调提供的工艺流程监视相关电动风阀运行状态。(1)开放并提供通信规约,配合BAS系统供货商编制接口通信软件。(2)提供各种事故、状态、测量信息内容及数量(包括:性质、发生时间等)。(3)提供变频控制柜及手操箱二次原理图及接口端子排图。(4)配合BAS系统供货商的工厂软件接口试验。(5)配合BAS系统供货商进行现场接口试验。负责提供风机、变频控制柜及就地手操箱一次、二次原理图及对外端子排图,并配合低压动照系统完成相关施工图。5.1.10.6风机安装在地下车站基础上,为方便安装并防止或减少风机振动影响,风机出厂时,随机配备减振器和紧固件。5.1.10.7与动力照明、BAS系统接口界面以柜内接线端子排为界。负责提供风机、变频控制柜及就地手操箱一次、二次原理图及对外端子排图,并配合低压动照系统完成相关施工图。5.1.10.8安装接口(1)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2)提供安装附件及封堵材料。(3)解决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4)负责设备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设备开箱检查前的仓储及保管。5.1.10.9BAS专业对风机要求监控点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DIDO接口位置 开启状态停止状态手动自动故障报警控制开启控制停止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车站风机台●●●●●●变频控制柜3区间风机台●●●●●●控制柜序号设备名称单位DIAIDOAO接口位置启停状态正转启停状态反转手动自动故障报警工作电流转速信号绕组温度轴承温度振动检测启停控制正转启停控制反转转速控制开启状态停止状态开启状态停止状态控制开启控制停止控制开启控制停止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2车站风机台●●●●●●●●●●●●●●●●变频控制柜3区间风机台●●●●●●●●●●●●●●控制柜5.1.10.10接口要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标书要求,全部的接口要求和内容将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5.2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技术要求5.2.1工作条件5.2.1.1环境条件风机在正常情况下环境温度在≤45℃,相对湿度≤95%条件下应可以长期连续运行;在火灾工况时,设置在区间中部风道内的风机能满足在150℃条件下连续运转有效工作1小时。5.2.1.2运行能力地铁运营正常工况时,风机每天连续运行8小时,单风机运行或双风机并联运行。当区间需要夜间通风时,通过风阀转换实现对区间的通风换气。同时该风机兼容区间阻塞、火灾工况下事故通风。5.2.1.3运行要求(1)在风机启动时,需先开启风机风阀,再启动风机;(2)在风机停机时,需先停止风机,再关闭风机风阀。5.2.1.4仓储及安装环境 风机(包括电动机)应可长期仓储在环境温度≤45℃,相对湿度≤95%的环境中,一旦安装及调试完成后不需要任何处理即可投入正常运行。5.2.2基本要求5.2.2.1风机表面应清洁、平整、无碰伤、划痕及锈斑;漆层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起泡、缩皱和剥落现象。5.2.2.2风机采用轴流风机,风机由机壳、叶轮、静叶支撑、整流罩、内置电机、电源接线盒等组成。5.2.2.3风机正转工况下的风量、风压和功率与逆转基本一致,风机正、逆转效率>73%。5.2.2.4风机具有耐高温150℃,持续运行1小时的功能要求,并提供风机耐高温检测报告。5.2.2.5在额定转速的工作区域内,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提供的性能曲线偏差应满足以下要求:在规定的流量、压力下,风机的流量、压力最大偏差≯±5%;在接近最高效率点处,风机工况点实际效率与给定效率的最大偏差≤±3%;噪声达到JB/T8690-1998《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要求。5.2.2.6风机每天连续运行8小时,设计使用寿命年限≥20年。5.2.2.7风机配用电机采用380V/50Hz电源,电源接线盒和轴承加油孔设于风机外壳便于操作处,到货时轴承和管路中已注油。5.2.2.8由于风机设置在地下风道内,要求风机结构紧凑,且风机整体设计应考虑风机的拆卸维修,连接风机的软接管、基础固定螺栓均可灵活拆卸。风机及其前后消声设备在满足工艺和噪声标准的前提下,必须适合于既有土建风道,并考虑安装和维修通道。5.2.2.9要求风机叶片停机可调,随机提供叶片定位工具。叶片角度可根据风道情况调整,使风机在高效区运行。轮毂上应有叶片角度标志。5.2.2.10风机供货范围除风机本体外还包括紧固件、风机耐高温软接管、减振器、防喘振环、电机过热保护和报警装置及预留振动监测位置等。5.2.2.11风机在组装过程中,静平衡先于动平衡。风机出厂随机配备减振装置,隔振效率>93%,其机壳振幅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与风机配套的紧固螺栓。5.2.2.12机壳的制造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机壳内电机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承受运转产生的动负荷,其高度应保持电机轴心与机壳中心一致,风机和电机轴线同轴度公差0.05mm。机壳结构应考虑运行后维修的可能性与方便性。 5.2.2.13投标人应提供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5.2.2.14招标人根据GB/T1236-2000标准,随机抽样进行空气动力学试验、噪声试验、振动试验。5.2.3主要技术参数5.2.3.1详细的数量、规格、型号、参数见招标图纸的材料统计(1)风机尺寸见下图。(2)风机机壳设计应考虑到检修时拆卸电机、叶轮的方便;(3)风机正转风量、风压≈逆转风量、风压(4)风机正、逆转效率>73%(5)转速:<1000rpm(6)叶轮直径≤2000mm5.2.3.2必要的图表说明及图表的填写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风机的技术性能参数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风机型号、叶角、流量(m3/s)、压力(Pa)——风机转速(rpm)、重量(kg)——风机效率(%)——风机声功率级噪声dB(L)、声压级dB(A)和分频噪声值dB——配用电机型号、轴功率(kW)、重量(kg)——风机静、动载荷及分布特性——风机运行性能曲线——风机外形尺寸及安装图5.2.4技术性能要求 5.2.4.1风机与电机的传动方式为直联。5.2.4.2风机结构便于维护、检修。5.2.4.3风机底座配减震器。5.2.4.4风机从正转额定转速到反转额定转速的切换时间<60s。5.2.4.5风机噪声应符合《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JB/T8690-1998要求,且噪声限值≤105dB(A),且与消声器组合后的风亭出口噪声应满足环评报告的要求。5.2.4.6风机配有扩压管,其材质为优质钢板(扩压管根据最终施工图的尺寸由施工安装单位现场制做)。5.2.4.7风机本体与扩压管之间采用防火软连接,应具有良好的承压性能,密封性能和阻燃性能。保证在使用温度下不变形、不老化,材料应无粘性,容易清洁。使用寿命应达到15年以上。必须是具有国家级消防测试机构的型式试验证书及消防认证的产品。5.2.4.8风机外壳上应有明显运转方向标志。5.2.4.9风机外壳颜色为灰色。5.2.5主要部件的性能及技术要求5.2.5.1风机动叶、轮毂均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材料机械钢模压力铸造,停机叶角可调,表面须经硬质阳极化处理或经抛光、磷化处理。轮毂和叶片用铝合金材料性能如下:抗拉强度不低于230Mpa,伸长率不低于2%,布氏硬度不低于70。轮毂和叶片需经严格、认真地进行外形尺寸、重量、透视探伤检查,检验应在热处理后进行,记录编入完工资料。叶轮需逐件进行静、动平衡校验。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叶片的固有频率应与风机的运转频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产生共振。5.2.5.2机壳采用普通优质钢板焊接而成。5.2.5.3电动机轴承采用NSK或SKF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轴承,累计运行时间≥7.5´104小时,第一次维护应在电机累计运行时间≥1´104小时后进行。5.2.5.4电动机为风冷、鼠笼式、全封闭湿热型标准产品,电机采用优质名牌(国家级的优质产品)并具有地铁成熟应用业绩的电机,采用电机软启动方式,电机暴露于空气中,风机配套电机绝缘等级为H级,防护等级IP55。5.2.6控制柜的性能及技术要求5.2.6.1环境条件(1)安装位置:户内、户外(2)环境温度:-20℃~+40℃24小时平均温度≤35°(3)最大相对湿度:95%(+20℃ ),高湿度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4)噪声:≤55dB(5)安装垂直倾斜度:≤5°(6)海拔高度:≤1000m(7)运行地点无强烈冲击和震动(8)运行地点无爆炸危险介质(9)运行地点无充满水蒸汽及严重霉菌存在5.2.6.2基本要求控制柜为封闭式户内成套设备,为保证控制柜的可靠性,要求控制柜满足其环境条件、技术先进、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柜及柜内所有元器件和材料应具有阻燃或不燃特性。控制柜为单开门,进出线方式采用敲落孔,预留上、下进出线条件。控制柜尺寸不大于此尺寸:宽800,高2200,深1000(mm)。5.2.6.3技术参数(1)输入电压:AC380/220V(2)输入频率:AC50Hz(3)配电系统方式:TN-S系统(独立的N线和PE线)(4)控制电源:AC220V/50Hz(5)耐压水平:2.5kV50Hz1分钟(6)温升:按IEC947-1、GBC7251-87的有关规定(7)外壳防护等级:IP405.2.6.4技术功能(1)交流电源(三相)驱动软启动器启动方式。启动后,自动切换到旁路。(2)控制柜应符合招标人所提出的控制、保护的要求。(3)控制柜面板上设置有电流表、电压表(可显示三相电压)、和计时器(记录运转时间)等必要的测量表计。(4)控制柜面板上应设有必要的转换开关、控制按钮和不同颜色的信号显示灯等,通过显示灯能够显示主电源、控制电源、风机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报警信号等。(5)过流、断相、短路及轴承温度过高时,自动停机保护,同时具有声光显示报警装置,并具有自保持功能,且只能手动解除。(6)风机启、停,具有与风阀联动功能。 (7)设备具有电机温度过热保护。火灾运行时,风机根据控制系统指令切断电机轴温保护。(8)风机的就地控制柜需向车站设备监控系统提供电信号接点,信号为4-20mA、0-24V,无源接点和数据接口(RS485)。投标人需开放其通信协议及控制协议。(9)控制柜具有就地手动控制、远程控制转换开关。就地手动控制时其它操作屏蔽。远程控制通过 BAS系统实现,可反馈风机运行状态和故障信号、运行控制转换开关位置信号,可远程启停风机。火灾时远程控制通过FAS系统控制BAS系统实现,可反馈风机运行状态和故障信号、运行控制转换开关位置信号,可远程启停风机。(10)控制柜应带有远程手动控制的手操箱,具有远程手动启停风机功能。(11)控制柜内应有可靠的强、弱电隔离装置,以保证运行安全。控制柜柜体尺寸满足电器安装使用要求。(12)控制柜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13)柜体盘面元器件标志,中文说明使用功能。5.2.6.5主要电器元件要求(1)控制柜组成部件,采用先进的电气元件,主要部分如:空气开关、接触器、断路器等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排名不分先后)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2)空气开关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3)空气开关无飞弧。(4)控制柜应设置进线开关。(5)空气开关应具有缺相、过流、短路及轴承温度过高时或风机振动过大(预留振动仪表接口)等保护功能,火灾时应将过流保护功能闭锁只动作于发信号。(6)控制柜内选用的接触器、中间继电器和热继电器应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控制回路对接点数量的需要。(7)控制柜内其它元器件a.柜内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插接件、走线槽等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b.接线端子应适合连接硬、软铜导线,并保证维持适合于电器元件和电路的额定电流、短路电流强度所需要的接触压力。c.控制柜面板配置测量仪表,仪表误差不大于1.5%。(8)软启动器a. 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控制方式,可以对启动电流进行精确的控制和方便的调整。软启动器采用国际先进自动化厂家产品(施耐德ATS48系列、ABSMC-FLEX系列、ABBPST系列、丹佛斯MCD500系列、西门子3RW44系列,排名不分先后)等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b.不大于4倍电机额定电流下14S内启动风机完成。c.应具有保护电机过载,相不平衡(灵敏度可调),相序保护,欠流跳闸,电机热敏电阻检测,功率回路检测,RS485通讯错误检测,防止反转和堵转保护等。d.具有旁路保护功能,旁路后软起动器对电机的监测保护仍然有效。e.软启动器具有通讯控制功能,内置RS485通讯接口。f.用于隧道通风时具有应急功能,即在60秒内实现全速正转到全速反转的切换运行。正向制动和实现反转启动运行。g.软启动器具有启动时间可调功能。5.2.6.6材料及工艺(1)材料及安装a.柜体材质为冷轧钢板,柜体坚固稳定,面板表面经喷涂处理,所有的表面处理满足大连地铁环境长期使用,保证20年内不锈蚀。b.制作用的钢材必须经过防锈处理,投标人应说明其采取的措施。c.变频控制柜安装方式:落地并可靠墙,固定用金属膨胀螺栓。d.变频控制柜尺寸为宽800,高2200,深1000(mm)。(2)外接导线端子a.端子应能适用于连接随额定电流而定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的铜导线和电缆。b.接线用的有效空间允许连接规定材料的外接导线和线芯分开的多芯电缆,导线不应承受影响其寿命的应力。c.电缆入口、盖板等应设计成在电缆正确安装好后,能够达到所规定的防触电措施和防护等级。(3)保护性接地a.控制柜内要设有独立的PE接地保护系统。PE线的材料采用铜排,要能与控制柜的柜体、接地保护导体通过螺钉可靠连接。b.控制柜底板、框架和金属外壳等外露导体部件通过直接的、相互有效连接,或通过由保护导体完成的相互有效连接以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c.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的运输、安装时所受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其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不能破坏。 d.保护接地端子设置在容易接近之处,当罩壳或任何其它可拆卸的部件移去时,其位置应能保证电器与接地极或保护导体之间的连接。e.保护接地端子的标志应能清楚而永久性地识别。(4)控制柜门、喷漆及颜色a.控制柜门应开启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90°。紧固连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腐镀层或涂层,紧固连接有防松脱措施。b.控制柜门板和侧板表面经静电粉末喷沫,喷涂层不小于40微米,喷涂前应进行除油、除锈。涂层颜色在设计联络期间决定。(5)铭牌a.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b.型号、名称和出厂序号c.使用参数(包括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等)d.防护等级e.出厂日期5.2.7控制方式风机控制由中央控制、车站控制、就地控制三级组成,就地控制具有优先权。(1)中央控制室对全线通风空调系统设备进行监控。在正常工况下,中央控制室显示风机及其相应风阀的工作状态;在区间事故工况下,风机及其相应的风阀接受中央控制室信号,进行正转/逆转运行,以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乘客疏散;在区间火灾工况下,由中央控制室统一调度。(2)车站控制是确保在正常工况下,对车站及其所控区间的风机和相应风阀的运行状态作控制及显示;在车站火灾工况下,风机及其相应的风阀能接受车站控制。(3)就地控制是在风机软启动控制柜处进行操作,供机组安装、调试、检修时在现场使用。风机软启动控制柜设置在风机监控室内,风机为一级负荷设备,由两路独立电源供电。风机旁的就地按钮箱由软启动柜厂商一并提供。5.2.8安全装置5.2.8.1电机具有缺相保护等功能。5.2.8.2电机定子及轴承设置温度传感器及具有报警停机功能。5.2.8.3为防止风机失速喘振,应设有防喘振措施。防喘振措施应能保证风机在风量低至20%的额定风量状态下连续运行时均不会发生喘振。对该措施应有详细可信的图文说明。5.2.9特别说明 5.2.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风机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和防喘振报告。5.2.9.2招标人根据国标,随机抽样进行空气动力学试验、噪声试验、振动试验。5.2.9.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特性曲线。5.2.9.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机性能试验报告。5.2.10接口要求5.2.10.1对结构专业提供风机荷载点的静荷载和动荷载,并提供安装要求。5.2.10.2风机配用电机采用380V/50Hz三相电源。5.2.10.3风机正、反转由控制柜内完成。5.2.10.4风机的安全保护报警电源由控制柜内提供。5.2.10.5风机的就地控制柜需向车站设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BAS”)提供标准电信号接点,信号为4~20mA、0~24V,或无源接点。需提供的接点接线端子包括启停、正转、反转控制及状态反馈、轴承温度显示,三相绕组温度显示、过载报警、温度报警、故障报警、振动报警(预留)等,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BAS根据通风空调提供的工艺流程监视相关电动风阀运行状态。(1)开放并提供通信规约,配合BAS系统供货商编制接口通信软件及工厂软件接口试验。(2)提供各种事故、状态、测量信息内容及数量(包括:性质、发生时间等)。(3)提供控制柜及手操箱二次原理图及接口端子排图。(4)配合BAS系统供货商进行工厂软件接口试验。(5)配合BAS系统供货商进行现场接口试验。5.2.10.6风机安装在地下车站基础上,为方便安装并防止或减少风机振动影响,风机出厂时,随机配备减振器和紧固件。5.2.10.7与动力照明、BAS系统接口界面以柜内接线端子排为界。负责提供风机、控制柜及就地手操箱一次、二次原理图及对外端子排图,并配合低压动照系统完成相关施工图。5.2.10.8安装接口(1)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2)提供安装附件及封堵材料。(3)解决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4)负责设备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设备开箱检查前的仓储及保管。 5.2.10.9BAS专业对风机要求监控点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DIDO接口位置开启状态停止状态手动自动故障报警控制开启控制停止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车站风机台●●●●●●变频控制柜3区间风机台●●●●●●控制柜序号设备名称单位DIAIDOAO接口位置启停状态正转启停状态反转手动自动故障报警工作电流转速信号绕组温度轴承温度振动检测启停控制正转启停控制反转转速控制开启状态停止状态开启状态停止状态控制开启控制停止控制开启控制停止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2车站风机台●●●●●●●●●●●●●●●●变频控制柜3区间风机台●●●●●●●●●●●●●●控制柜5.2.10.10接口要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标书要求,全部的接口要求和内容将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5.3大型片式消声器技术要求本工程为了满足通风设备对内(车站公共区和区间隧道)的噪声控制要求和对外(风亭)的噪声控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通风系统需要配置相应的消声设备。根据地铁工程特点,在土建通风道内,大型轴流风机(TVF)前后均采用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或结构片式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以降低大型轴流风机运转时发出的中频低频噪声。本招标文件涉及到大连地铁车站公共区通风/区间通风系统和区间中间风井通风系统噪声控制系统中的消声器设备。提出了对噪声分析、综合治理方案、施工图设计配合和对消声器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运输、现场组装、安装督导、性能测试及必须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相关服务等方面的要求。5.3.1工作条件 5.3.1.1在一般正常工作条件下,其环境温度≤45℃,相对湿度≤95%。5.3.1.2在事故工况条件下,消声器须满足耐高温250℃/1h。5.3.2运行能力地铁车站一般包括站厅层与站台层,在车站的两端设有与外界空气相连通的风道、风井,为了降低地铁车站内风机运行噪声传至车站内部与地面的噪声值,风道内设置片式消声器,使风机运转噪声通过消声器后,符合对内(车站公共区和区间隧道)噪声要求和对外界的噪声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在满足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噪声治理要求时,空气流动阻力应尽可能小。正常运行条件下,使用寿命应能满足20年的要求。5.3.3设计要求5.3.3.1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噪声源的测试与分析、系统噪声综合治理方案的深化设计、消声装置的声学和力学性能的设计、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工艺的设计。5.3.3.2消声器应具有化学惰性、防潮、防虫、防尘等特性。5.3.3.3消声片板采用穿孔铝板,内装离心玻璃棉(容重大于32kg/m3),穿孔板孔径大于2.5毫米时,应外覆玻璃布。5.3.3.4消声器连接要牢固、无松动及开焊现象;表面要平整、无锈蚀。5.3.3.5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权威单位测试证明。5.3.3.6消声片高度和长度采用标准规格,消声器外壳应模数化,散件进场,在现场进行拼装。5.3.3.7消声器正常工作寿命20年,寿命期内消声量下降不超过4~5dB(A)。5.3.3.8消声器选用材料应不燃、耐高温、抗老化、抗腐蚀。5.3.3.9片式消声器结构设计(1)消声器应采用现场组装结构型式,组装工艺应简单、快捷。(2)吸声片与结构之间应采用可拆卸和可重新装配的紧固件装配方式。(3)吸声片的结构应使消声器长期运行不会出现吸声材料沉降的现象。(4)消声器结构设计应便于清扫及其它日常维护工作的进行。5.3.3.10大连地铁工程每座车站两端各设三条风道,土建风道内的消声器为金属外壳片式或结构片式消声器,消声设备以尽量不突破已预留空间为原则,若需突破应结合实际位置给出优化方案。5.3.3.11对内(车站站台/厅):采用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或结构片式消声器,TVF风机消声器长度不应超过2000mm。 5.3.3.12对外(风亭):采用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或结构片式消声器,TVF风机消声器长度不应超过4000mm。5.3.3.13本项目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单位对系统的噪声处理已进行了方案设计,消声器的参考尺寸见附表。投标人应在上述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随着设计的深入,消声器会随着设备数量及型号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由于目前列车、车站通风机等噪声值尚无准确数据,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数据做消声计算,投标人对此应积极与招标人配合,不得提出任何异议。5.3.3.14本项目的系统降噪设计(含噪声源的测试)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5.3.4制造要求5.3.4.1主要制造材料:穿孔板采用铝板制作,孤型导流罩、吸声片骨架及其它结构件使用的金属薄板均采用镀锌钢板;吸声材料采用离心玻璃棉板或毡。投标人应采用著名品牌的铝板、钢材和离心玻璃棉板或毡,提供上述材料规格、加工性能、表面结构、表面处理、尺寸精度、密度、达到的质量标准等参数指标。并须获得招标人的认可。5.3.4.2钢制零部件表面涂装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测试标准。5.3.4.3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L=3m)在片间风速10m/s的条件下,阻力损失≤50Pa。5.3.4.4大型轴流风机噪声频谱特性:以风机投标人提供资料为准。5.3.4.5面板穿孔材料应采用厚度δ≥1.0mm穿孔铝板,以防止锈蚀,穿孔率达23%以上。5.3.4.6消声片内部消声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符合250℃/1h烟气通过的运行要求。5.3.4.7消声片内部消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潮、防湿性能。5.3.4.8消声器流量适用范围为30m3/s~70m3/s,要求气流阻力较小。5.3.4.9消声器框架等金属连接件均作可靠防锈处理。5.3.5安全装置5.3.5.1消声器内不含有任何易燃、可燃物质和有害、有毒物质。5.3.5.2消声器部件连接牢固、无松动及开焊点,表面光滑平整、无锈蚀、无毛刺,咬口搭接均匀。5.3.5.3组装成形后的消声器结构应有足够的刚性和强度,能承受2000Pa的内外压差,长期运行应不会出现松动和变形。5.3.6接口要求 消声器固定在风道地面上,需根据风机出口的高度设置下部支架(施工单位制作)。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的法兰应与风机渐扩管/渐缩管法兰相匹配,现场配钻。为防止噪声旁通泄露,安装完毕后需作封堵工作和全面检查。5.3.7其它说明风机气流方向可正可逆,消声片两端都可能成为迎风端,故消声片两端均采用多边形或圆形呈对称式。设备投产前投标人应该核对各站图纸,设备参数以最终施工图图纸上的参数为准。5.4电动组合风阀技术要求电动组合风阀是地铁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中的主要设备,是实现各种通风模式及事故通风的主要部件,应具有结构坚固、合理、机械控制精度高,泄流量低、运转较灵活等等特点,确保地铁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火灾情况下事故通风的要求。车站通风机通过通风管对车站公共区通风。当区间夜间通风和区间隧道阻塞工况时,通过电动组合风阀转换开关控制实现对区间的通风换气,同时兼容车站及区间火灾事故通风。本招标文件涉及到大连地铁工程车站两端车站风道及区间风机房内所需的大型立、卧式电动组合风阀。并提出了对组合式风量调节阀设备的功能、设计、与风阀安装有关的土建结构的现场勘测、设备性能、制造、现场安装督导、运输、备品备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系统调试、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5.4.1工作条件5.4.1.1环境条件正常运行:环境温度不超过-30℃~50℃,相对湿度不超过95%;风阀承受周期性活塞风的冲击;事故运行:与区间送排风、排烟风道相接的风阀需耐高温250℃、连续运行lh,仍可正常启闭;与车站排烟/热风道相接的风阀需耐高温250℃、连续运行1h,仍可正常启闭。5.4.1.2运行能力电源波动范围交流220V±10%,频率50HZ±l%;在1400Pa条件下,风阀叶片启闭自如而不影响它的泄漏率和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5.4.1.3运行要求风阀的启闭按照通风空调系统编制的正常工况、阻塞工况和火灾工况车站、区间隧道通风控制模式执行。5.4.1.4仓储及安装环境 环境温度-20℃~45℃,相对湿度10%~95%。5.4.2基本要求大连地铁工程车站两端风道及区间风机房内所用的风阀,承担不同工况系统风量分配、控制不同位置风阀的开关状态改变气流路径、系统功能切换和兼作排烟系统风阀的作用。这些风阀应能承受车站、区间隧道风机风压及周期性活塞风风压。投标人提供的电动风阀应具有结构坚固、控制精度高、泄漏量小,摩擦力矩小,运行灵活、噪声低的特点,可满足不同通风面积,不同风压和环境温、湿度要求,外形平整,运输、安装、拆卸方便的技术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5.4.3主要技术参数详细的数量、规格、型号、参数见招标图纸的材料统计。设备投产前投标人应该核对各站图纸,设备安装参数以最终施工图图纸上的参数为准。5.4.4控制方式电动风阀控制由中央控制、车站控制、就地控制组成,就地控制具有优先权。(1)在正常工况下,中央控制室显示车站送排风机、区间风机及其相应风阀的工作状态;在事故工况下车站送排风机、区间风机及其相应风阀接受中控室控制信号,进行正转/逆转运行,以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乘客疏散和满足事故通风及排烟要求。(2)车站控制是确保在正常工况下,对风机及其相应风阀的运行状态做控制及显示;在火灾工况下,由综合控制室统一调度。(3)就地控制是在风阀就地控制箱处进行操作,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时在现场使用。就地控制时,有信号给车站控制室和中央控制室,则车站控制和中央控制失效,就地控制结束,反馈信号给车站控制室和中央控制室,恢复原有控制功能。(4)风阀为一级负荷设备,由动力专业将电源引入就地控制箱内。(5)调节式风阀输入的控制信号和反馈信号为模拟量信号,可以是4—20毫安的电流信号或0—10伏的电压信号;通断式风阀输入的控制信号和反馈信号为无源的数字量信号。(6)风阀正常与火灾工况时由FAS/BAS系统控制,风阀就地控制箱预留接线端子并提供控制风阀的启、停、手/自动转换、故障报警、工作状态的返信状态。由于风阀在正常情况下由BAS系统控制,在火灾情况下由FAS系统控制,要求风阀控制箱具有工况转换下的闭锁功能,当FAS系统发出开关信号时可锁闭BAS系统信号,并返信。5.4.5风阀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附表的要求,提供如下设计选型及说明。(1)投标人根据附表的基本技术性能参数及要求,提供满足不同阀前静压、不同风速、不同通风面积的参数,选择适合本工程所需要的型号规格的风阀。(2)风阀的控制功能应满足车站设备监控系统要求,应具有各种状态显示及保护功能。(3)风阀叶片全闭时,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5.4.6风阀主要部件的性能及技术要求。5.4.6.1风阀底框底框部分由多个单元框架联接而成。单元框架采用型钢焊接制作,组焊成格子形,格子数目应与单体风阀数目相对应,底框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并按要求喷防锈漆两遍,喷面漆两遍。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寿命要求。5.4.6.2单元风阀(1)投标人提供的风阀是多个单体风阀组合而成,阀体框架应采用≥2mm优质镀锌钢板制成,组焊后,焊点处应除油污,采用环氧树脂涂覆。(2)单体风阀组合后,全开时气流流通面积>80%。(3)风阀叶片叶片材质为优质镀锌钢板,单层叶片有效厚度不小于1mm,双层组焊接成一个叶片整体后,焊点处应除油污,采用环氧树脂涂覆。叶片之间以及叶片与框体之间应采用优良的耐高温弹性橡胶密封件,密封件耐温250℃。叶片采用含油、自润滑轴承,耐温250℃。叶片支承在轴承上。叶片长度>1m时,应采用通轴结构,通轴长度>1.5m,叶片应分段制作,阀体与叶片轴之间应采用支撑加强措施。叶片相对挠度(叶片最大挠度与阀片有效长度之比)不大于0.0022,风阀应确保在最大工作压差下操作正常。(4)镀锌钢板风阀所采用的优质镀锌钢板应有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应避免在零件折弯、滚压成型过程中破坏表面镀锌层。钢板表面(双层)锌层重量应不小于275g/m2。(5)风阀开启方式风阀相邻叶片为对开方式。并应保证风阀在任何开度下,当火灾发生时能可靠的转换为全开或全闭状态。实现火灾工况下运行,并应提供风阀相应开度状态的反馈信息。(6)风阀密封 风阀密封件采用优良的耐高温弹性橡胶密封件,密封件耐温250℃。5.4.6.3传动机构(1)电动风阀的电动执行器与叶片之间采用平面四联杆传动机构,传动机构大摇臂应采用精密钢件与优质滚动轴承联接在铸钢轴承座架的传动节点上。要求刚性好,其转动应灵活、平稳,反馈信号应正确。连杆和传动轴采用精密机加工后镀铬(投标人也可自行提出使用环境下更好的防腐处理方案)。该机构应简洁、高效、可靠。(2)阀侧面的传动杆、片和轴销类零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3)电动执行器的驱动力矩通过传动架及其连杆传递到所有单体风阀上,阀体面积较大时应确保传动机构受力均匀,使所连接的各个阀体满足密闭要求。(4)风阀轴承应采用铜合金制作,并具有自润滑功能。(5)传动机构中设置有传动节点装置应满足:a.花键轴和轴销类零件采用不锈钢材料制做;b.U形叉、摇臂、内撑和支座采用铸钢(ZG45)制做,表面喷塑处理;c.密封圈应耐高温250℃/60分钟;d.关节轴承应采用铜合金制做,并具有自润滑功能;e.轴承盖、轴承套和密封盖等零件采用45#碳钢制做,表面热镀锌处理;f.标准紧固件均应采用表面镀锌处理。(6)整体传动机构全部叶片应能同步严密关闭和开启,确保整体风阀的控制精度和低泄漏的要求。5.4.6.4电动执行机构(1)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电动执行器,其主要机构采用高品质的优质产品。(2)电动执行器的输出扭矩至少应大于风阀实际所需最大扭矩的1.5倍。(3)电动执行器可采用包裹隔热层的方式,以满足250℃高温气流条件下,正常连续启、闭工作时间大于60分钟的要求。隔热层应有足够的强度、抗老化、耐热、耐潮湿和耐腐蚀能力,正常工作状态下,应有足够长的寿命周期。(4)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远距离电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的功能,并设置电动/手动操作转换把手,具有机械和电气两种限位装置,并且具有电动控制启停、手/自动转换、故障报警、启停状态返信等功能。(5)一台角行程执行机构控制一台电动风阀。启闭时间从关闭到完全开启和完全开启到关闭的时间应在60s时间以内,并具有延时报警功能和报警触点输出信号。(6)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应采用交流220VAC/50HZ供电,无源节点控制信号。 电动执行器主要参数要求:1)电源:交流220VAC/50HZ士10﹪;2)防护等级:IP41;3)安装方式:水平或垂直安装;4)转换要求:带有手动转换操作按扭;5)附加功能:可带两个辅助开关和一个阀位反馈电位器;6)电机和减速器采用耐高湿热型,绝缘等级为H级。5.4.6.5局部阻力风阀全开状态下的局部阻力应尽可能小,以降低系统运行能耗。5.4.6.6调节性能风阀应有良好的风量调节性能和在任何开度下的自锁性能,风阀相对阻力比值应有合适的参数,阀开度变化与由此产生的风量的变化应具有良好的线性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阀的调节性能曲线或数据。5.4.6.7漏风量投标人所供风阀的漏风量应尽可能低(需有权威单位测试证明并符合国标)。关闭可靠性、耐盐雾腐蚀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5.4.6.8可维护性与可维修性风阀的全部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与可维修性,日常维护简捷易行,发生故障时,可在现场进行故障零件的修理或用原厂零件进行更换。电动执行器故障的维修,不得采用更换整套电动执行器的处理方式,应对故障零件进行修理或更换。投标人应具备按上述维修方式所要求的全部零件的供应能力和维修能力。5.4.6.9使用寿命正常运行条件下,使用寿命应能达到20年。5.4.6.10标牌、工作标志(1)每台风阀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至少应标注下列内容:制造厂名、风阀名称、型号及规格、最大工作压差、启闭方式、安装车站名称、风阀编号、出厂时间、出厂编号。(2)工作标志:风阀应有气流方向及开、关的明显标识。5.4.7风阀整体技术要求5.4.7.1风阀叶片在全开时应垂直于流通截面,在全闭时平行于流通截面。5 .4.7.2风阀应在工作温度范围内标出的工作压差下,连续工作而不影响它的气密性及驱动装置的正常操作。5.4.7.3风阀应在最大设计流速下不应产生振动和异常的噪声。5.4.7.4风阀应有表示开度的指示机构和保证风阀全开和全闭位置的限位机构。5.4.7.5风阀应能满足不同安装条件的需要,均可立式或水平安装,以及墙体及风道安装的需要。5.4.7.6风阀所采用的钢板、型材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同时进行表面防锈和防腐处理。5.4.7.7投标人应对各种风阀提供相关数据、图纸和技术文件。图纸——反映风阀整体的结构形式、外形尺寸、安装要求等;技术文件——针对要求的性能提供相关设计方面有关资料;试验测试报告——说明风阀试验及测试所采用标准及试验、测试结果。5.4.7.8风阀使用寿命,除转动轴承、密封条及转动部分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手动/电动执行器等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不少于20年,投标人还应提供风阀主要部件的使用年限。5.4.7.9投标人提供的电动风阀电动执行器应提供位置反馈信号,以及具有延时保护功能。5.4.7.10投标人提供的各类风阀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风阀在运行条件下的最大压差。5.4.7.11风阀具有抗疲劳特性,保证风阀在周期性活塞风压冲击下,零部件不出现松动及变形。5.4.7.12风阀所有连接件包括连杆、紧固件等均应能防腐、防潮。5.4.7.13风阀及其电动执行机构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50℃条件下连续运行1h,即该时间段内风阀可以改变运行状态。5.4.7.14安装于地铁、隧道等地下通风工程的风阀应能耐高温与阻燃。其风阀电动装置、密封件、润滑油脂应能在1小时内耐高温250℃。5.4.7.15风阀的高(长)、宽尺寸公差、对角线尺寸公差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5.4.7.16风阀各组合连接处应紧固、可靠。其外观涂层应美观、光洁,无起壳及明显缺陷。5.5.1与土建专业的接口 组合风阀采用卧式或立式安装,为保证安装平稳可靠,组合风阀需采用预埋件,需提供安装图、预埋件大样图及安装说明。按照建设工期要求,提供预埋件安装要求,并现场进行实地测量.5.5.2与动力照明专业的接口5.5.2.1组合风阀为一级负荷,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单相交流AC220V/50Hz电源,由动力照明系统提供电源至组合风阀电源接线盒接线端子处。5.5.2.2由动照专业配置组合风阀就地控制箱,供安装、调试、检修时使用,具有电源指示、启动、停止等功能按钮。组合风阀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的切换在风阀的环控电控柜中实现。5.5.2.3在环控电控柜(MCC)中应可进行开操作、关操作,可显示“开到位”、“关到位”的状态及故障状态。5.5.2.4组合风阀与动照专业的接口在组合风阀接线盒的接线端子处。5.5.2.5组合风阀接线盒预留端子应比正常配电容量线径高二个等级及以上等级。5.5.3与BAS系统的接口5.5.3.1BAS系统与组合风阀无直接物理接口,通过环控电控柜(MCC)接口监控组合风阀开、关及故障运行状态。5.5.3.2组合风阀的监控点如下:开控制、关控制、开到位状态显示、关到位状态显示、故障状态显示。5.5.3.3如组合风阀与风机联动,则该部分组合风阀的联锁启停由环控电控柜(MCC)完成。5.5.3.4BAS系统的监控信息应包括设备的启、停控制、状态反馈等,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5.5.4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接口资料5.5.4.1组合风阀外形尺寸图和安装图(包括电动执行机构安装图)。5.5.4.2组合风阀的重量、单体风阀和底框面积模数表和组合后风阀外形尺寸换算和通风面积计算。5.5.4.3风阀控制原理图、相关电气接线图及其电气参数表列等。5.5.4.4风阀的监控点如下:开关控制(开、关)、开关状态(开到位、关到位)。对于三位风阀,增加中间位控制和显示。具体问题由双方工厂或与相关设计协商解决。5.5.4.5接口要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标书要求,全部的接口要求和内容将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5.5.4.6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提供以下检测(试验)报告:---组合风阀漏风率测试报告和阻力系数测试报告;---组合风阀和电动执行机构国家权威机构耐高温试验报告;---提供风阀表面喷涂材料层耐高温和耐湿热试验报告;---提供密封条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消防规定的认证或检测报告。(2)提供技术说明书及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阀漏风率曲线(不同风压、面积);---风阀局部阻力系数;---工作原理、产品特点;---单体风阀模数面积表及组合方式;---组合风阀垂直、水平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要求;---电动执行机构耐高温包复方法。---相关电气接线图及其电气参数表列等---风阀控制原理图(3)整机及主要部件原产地---电动执行机构供应厂商、产地;---限位器供应厂商、产地;---组合风阀喷涂材料工厂;(4)供货清单;(5)产品合格证书;(6)维护保养手册。5.6安全装置电动角行程执行机构应能耐高温250℃/1h。6.工艺及材料要求6.1投标人提供设备总装工艺,用途相同的设备,其所有的零部件必须具有互换性。6.2备品备件的材料和原设备的材料必须相同,备品备件可使用于所有相同的设备。6.3公差必须适合所有可更新的设备,机械公差应标在图中。这些图纸应和设备的操作维护手册合在一起。6.4工艺加工的风格和方式,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持一致。6 .5投标人应保证所使用的材料是全新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并应选用使用寿命长和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维修最少的材料。三.项目管理1.项目组织机构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地点为大连市。投标人应按以下主要职能,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但不限于:1.1项目管理: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和要求,专职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实施。1.2技术管理: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监督所供设备的软、硬件设计。1.3生产、制造管理: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监督所供设备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和设备的生产制造。1.4试验、测试管理:组织编制并策划试验标准及出厂验收。1.5协调管理:编制内、外部接口细则,落实设备内部接口的实施,协调各系统间的接口。1.6运输、到货、仓储管理。1.7现场管理:对现场设备的安装、设备的调试、试运行、验收维修等工作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并进行管理。1.8图纸、文件管理:按照项目图纸和文件的管理程序,制定图纸和文件标准化的各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各种图纸、文件。2.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组织机构必须配备(但不限于此)下列人员。2.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执行的负责人。2.2技术负责人:制定技术标准及设备接口规范,讨论技术方案,监督、指导各种设备的软硬件设计等。2.3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落实设备接口的实施及维修等。3.组织机构人员的要求3.1项目负责人(1)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投标人颁发的任命书;(2)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同类工程业绩及工作年限:有同类工程业绩,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3.2技术负责人(1)具有地铁通风设备设计和施工管理、配合方面的经验; (2)在类似工程中担任过本职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3)熟悉该设备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4)熟悉该设备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3.3现场管理人员及技工(1)具有地铁通风设备安装督导、调试方面的经验;(2)在类似工程担任过本职;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3.4组织机构人员的管理(1)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的主要人员。(2)当招标人认为项目成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更换人员。投标人应选派资历和经验能被招标人认可的人员报招标人审批。4.项目实施计划4.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出如下计划建议(但不限于此):4.1.1合同执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4.1.2设计进度计划。4.1.3设计联络计划。4.1.4接口协调计划:应包括接口内容、时间和责任等。4.1.5产品材料(包括设备的软、硬件)生产、制造进度计划。4.1.6工厂测试(包括样机测试)与出厂验收计划:应包括测试和验收的内容、地点和时间等。4.1.7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运输方式、工具、包装和仓储等。4.1.8安装调试及验收计划:应包括安装、单机设备调试、与其它系统联调、预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4.1.9图纸、技术文件提交计划:应包括图纸、技术文件编制规定和提交时间。4.1.10培训计划(包括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4.1.11质保期维护计划。4.2投标人应对照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做出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将作为合同附件。四.职责范围各方的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1.1设计联络 1.1.1参加设计联络,并提供与设计联络有关的图纸、技术文件。1.1.2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图纸、文件具体要求参见“设计联络”相关内容。1.1.3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设计联络人员提供办公设施、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1.1.4参加与其他相关专业的设计联络。1.2产品设计1.2.1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产品详细设计。1.2.2提供产品设计图纸、文件、电子文档、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1.3接口设计1.3.1服从招标人接口管理工作,参加招标人代表组织的接口协调会议。1.3.2配合其他投标人完成相关接口设计。1.4设备制造1.4.1制定设备制造计划。1.4.2所有设计图纸、文件必须首先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1.4.3应按照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设备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1.4.4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对其进行的设备监造。1.4.5按要求提供设备监造内容素材。1.4.6为设备监造人员提供办公、交通和生活条件。1.4.7向招标人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含规格、型号、原产地等)、主要原材料检验报告、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设备装配图纸。1.5工厂测试及验收1.5.1提交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计划。1.5.2提交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大纲。1.5.3负责进行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试验。1.5.4提交上述有关测试及验收报告。1.5.5为参加测试及验收的招标人人员提供办公、交通和生活条件。1.6包装、运输和仓储1.6.1提交关于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的文件。1.6.2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1.6.3负责设备仓储及保管。1.7培训1.7.1编制培训教材。 1.7.2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本项目设备的软、硬件的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并提供培训地点、培训设施及培训材料等。1.7.3按计划实施培训。1.7.4组织培训考核。1.8安装1.8.1负责产品工艺设计、安装指导及工作现场的技术管理。1.8.2要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提供设备至指定地点落地。1.9调试1.9.1编制调试大纲。1.9.2进行调试。1.9.3配合处理设备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接口问题。1.10综合联调1.10.1配合招标人进行综合联调,负责风机系统各专项技术指标的测试,提供相应的检测设备、仪器和技术支持。1.10.2解决综合联调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综合联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1.11试运行1.11.1配合试运行,提供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支持。1.11.2解决试运行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1.12预验收试运行合格后,配合招标人参加预验收工作。1.13试运营1.13.1配合试运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1.13.2解决试运营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试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1.14竣工验收1.14.1参加竣工验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1.14.2负责提供本项目项下设备的竣工资料,包括所有竣工图纸、清单等。1.14.3配合其他投标人完成相关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1.14.4协助完成工程结算。 1.15质量保证期1.15.1负责设备的质量保证工作。1.15.2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进入质量保证期,保证期为24个月。1.16最终验收参加最终验收。1.17负责本项目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和售后服务。1.18负责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的落实和质量控制。1.19负责与国家相关验收部门进行联络和协调,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2.招标人2.1设计联络2.1.1确定设计联络计划。2.1.2组织设计联络。2.1.3检查、审核设计联络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批设计联络互提资料。2.1.4确认投标人提供的功能设计说明书、各类试验手册等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2.2产品设计2.2.1审批投标人产品设计图纸文件。2.2.2审批产品设计图纸的更改。2.3接口设计2.3.1审批投标人接口实施报告。2.3.2审批及协调相关接口设计变更。2.4设备制造2.4.1审批设备制造计划。2.4.2检查设备制造计划的执行。2.4.3制定监造计划和监造大纲。2.4.4组织设备监造。2.4.5有权对投标人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2.5工厂测试及验收2.5.1审批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计划。2.5.2审批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大纲。 2.5.3参与测试。2.5.4确认测试报告。2.6包装、运输和仓储2.6.1审批包装、运输和仓储执行计划。2.6.2审批投标人提供的关于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的文件。2.7培训2.7.1审批培训计划。2.7.2审批培训教材。2.7.3参加培训工作。2.8安装2.8.1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2.8.2审查投标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计划。2.8.3协助投标人办理安装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如水、电等)。2.9调试2.9.1审核设备调试大纲。2.9.2协助进行设备调试。2.9.3协调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调试。2.10综合联调2.10.1制定综合联调计划。2.10.2制定综合联调实施方案。2.11试运行2.11.1制定试运行计划。2.11.2组织试运行。2.12预验收主持预验收工作。2.13试运营2.13.1督促投标人解决试运营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2.13.2督促投标人解决试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2.14竣工验收2.14.1主持工程竣工验收。2.14.2审批竣工资料。 2.14.3审批工程结算素材。2.14.4编制工程结算。2.15质量保证期检查质量保证期内的工作。2.16最终验收主持最终验收工作。五.供货1.基本说明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配件、技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入但确实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或招标文件对设备的性能、安全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2.供货要求2.1投标人对于设备的供货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证供货的及时和准确性。2.2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在15日内提供设备参数结构图,设计院按参数图完成土建设计后,图纸要求双方确认。六.伴随技术服务1.设计1.1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1.1.1设备的设计要全面符合招标文件中所采用的规范及其它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保证设备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要求。1.1.2投标人应按时完成设计并交招标人审查。招标人的审查意见将在设计联络上提出。1.2产品设计的认可1.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与土建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在招标人确认后30日内,投标人应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文件。招标人认可后可投入详细设计及样机制造。1.2.2招标人的认可不减轻投标人对设计和设备及材料质量的最终责任。1.3设计变更凡已做认可的设计,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 1.4设计及设计联络(包含投标人参加其它相关专业的设计联络)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中。2.设计联络2.1概述2.1.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要在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联络进度计划、图纸文件提交计划等。2.1.2每次设计联络会议前,投标人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投标人应保证提交文件、图纸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接受招标人代表的督促、检查。2.1.3设计联络会期间,双方签署会议纪要。设计联络确认的任何文件均不免除投标人的最终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2.1.4设计联络会之后,投标人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工作。2.1.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其他专业的设计联络会和技术协调会,费用自理。2.2设计联络会主要内容2.2.1设计联络会议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投标人设计方案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2)确定施工图纸设计符合要求;(3)确定接口标准、接口形式、接口内容(与土建、装修、FAS、BAS、动力照明等),明确各方的职责;(4)确定安装、调试(含联调)、验收的相关标准;(5)确定产品的出厂验收、检验部件清单、试验项目、技术规格及试验方法。2.2.2双方互提基础资料,确认设备功能、技术参数和设备数量。2.2.3投标人的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投标人质量体系和质量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招标人、设计单位提出的要求。2.3设计联络会议本项目设计联络会共分三次进行:2.3.1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在招标人所在地(大连)进行,招标人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双方互提基础资料,确认设备功能、技术参数和设备数量。投标人完成设备功能规格的详细编制。完成对设备尺寸、荷载、安装、运输等条件的确认。 (2)投标人完整地介绍产品的技术来源、设计思想,并应出示完整的本型号产品的原装生产图,以证明技术是完整可靠的。(3)投标人介绍设备的技术规格等。设备的整机结构和主要部件(包括电气设计、电气部件)的设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对设备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进行讨论确定,主要包括土建、供电、BAS、FAS、动力照明等。(5)投标人介绍外协外购单位的情况,并提供质量证明和产品执行标准。(6)投标人介绍设备的安装方法,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总图、电气原理图等资料。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其进行相关设计所需的资料。确认系统设计所需有关工程信息。(7)投标人介绍详细的培训计划。(8)对未作明确规定的内容,双方协商决定。(9)对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的议程、内容和时间等做出安排。(10)形成会议纪要。2.3.2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在投标人所在地进行。招标人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日。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解决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的遗留问题。(2)确认施工设计所需的有关图纸、系统设计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3)确认投标人提供给工程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并为投标人提供机会讨论和澄清有关通风设备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4)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讨论详细规格书有关设计参数、功能显示、操作控制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讨论显示图文符号、格式、设备编号等。(5)对第三次设计联络会的议程、内容和时间等做出安排。(6)形成会议纪要。2.3.3第三次设计联络会在投标人所在地进行。招标人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日。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前两次设计联络会议未解决的事宜。(2)确认施工设计文件。讨论进度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交货时间安排计划、进场前的勘测和施工组织管理等。(3)形成会议纪要。2.3.4三次设计联络会的时间、人员及计划安排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招标人提供建议,招标人有权视情况调整参加设计联络的人数及时间。2.3.5以上三次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2.4设计联络费用招标人参加设计联络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测试与检验3.1一般要求3.1.1投标人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每个阶段的试验和测试,使设备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通过各阶段的各项测试,确保按原定工期完成。所有测试与检验应满足国标、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3.1.2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将参加各阶段的测试和出厂验收,要求投标人做出计划安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并尽可能把有关测试安排在一起。确保试验、测试和验收能按计划执行。3.1.3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在试验、测试、检验中的任何行为并不减轻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3.1.4如果事先未经招标人审查,投标人不能改变最初确定的设备制造、测试和检验地点。3.1.5对在各阶段测试、试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尽快解决,且必须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给招标人以答复,所发生的费由投标人负责。3.1.6如果招标人认为某测试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测试程序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测试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测试。3.1.7在设备各阶段测试、检验中所需的工具、仪器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的工具、仪表应在检验证书有效期内。3.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内容包括各阶段测试、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3.1.9招标人有权随机在任意批次任意台次抽取一台样机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包括型式试验),若不合格则再随机抽取一台,若再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对投标人进行索赔。投标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2样机的制造与验收样机规格数量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TVF)1台变径管2只耐高温软件2只土建风道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2台 电动组合风阀2台变频控制柜(含温度传感器等及模块)1台样机规格应符合地下车站的配套要求。3.2.1样机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投标人应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样机制造。3.2.2根据已确定的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样机试验大纲,投标人负责组织对样机进行功能、性能及与其它设备的接口试验,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或检测报告。投标人承担样机测试不合格带来的一切损失。3.2.3监理应对样机试验大纲、自检报告、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查,编制样机验收大纲,并报招标人确认。3.2.4投标人应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对上述样机进行所有必要的性能测试,测试地点在国家权威检测部门。投标人与招标人的有关人员参加测试。测试完毕由其出具测试报告,此测试报告将作为评价样机性能的依据。风机、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应作全功能综合测试。3.2.5样机验收合格条件(1)验收大纲中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全部合格;(2)通过样机生产(试制)已达到验证设计图纸、验证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目的;(3)样机的各项功能、性能参数指标均已达到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3.2.6样机试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3投产3.3.1样机验收合格且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书》后,可安排批量生产。3.3.2投标人根据《供货通知书》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及时向招标人上报生产进度计划表,出现可能引起重大延误的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通报招标人。3.3.3投标人对于延误的工作应说明原因,并制定采取补救措施和完成计划。3.4设备监造3.4.1招标人根据需要监理单位检查与货物有关的生产过程。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主要配套设备、材料供应商清单(名录、地址和通讯方式等)。3.4.2在设备的生产期间,招标人将安排每个工厂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人到设备生产厂进行短期设备监造。投标人负责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包括各类数据、说明、设备的总图、结构图、主要部件图和工作原理、检验标准、计划等并由招标人认可。对于主要部件和电气设备,及总体设备检验应在工厂完成,投标人需配合。3.4.3设备监造期间招标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4.4无论招标人是否参与了设备监造,及是否签署了监造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3.5工厂测试和检验3.5.1招标人有权派有关人员赴投标人工厂对货物、关键部件、关键工序进行检验,投标人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并应予以配合、提供工作便利。3.5.2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标准,完成工厂测试和检验并向招标人提供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报告。3.5.3在交货前,投标人应对所有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必须进行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和总装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最后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到货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因此免去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3.5.4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该设备,投标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整修以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5.5设备测试和检验的依据(1)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2)设计联络中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图纸、技术文件;(3)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更改部分(书面资料)。3.5.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检查与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招标人的认可不减轻投标人对合同项目所负的全部责任。3.5.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一方的检查、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图纸、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条件。3.5.8投标人编制的试验大纲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投标人负责实行。3.5.9凡属由国家法定机构完成的检查、验收,应遵照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取得合格证明,作为招标人验收的必要条件。3.5.10主要部件制造质量检查(1)投标人应按项目进度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主要部件原材料检验报告,外购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证明符合设计要求。 (2)对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指明其投标设备中主要组件的外协厂家和主要构件的制造单位。招标人有权对其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进行调查;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购件制造单位提供的部件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更换。(3)如检验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更换,直到被证明符合要求,才能开始生产,但不能因此影响项目进度的执行。(4)在设备制造中,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对主要部件制造质量的检查。检查时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图纸、工厂检验标准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查用的量具和仪器由投标人提供,并应出具政府计量管理部门计量合格证书。(5)被检部件如不合格,就应在同一成品库中作第二次抽检,若再不合格,则该批次部件宣布为不合格,已制品应打上明显标记报废,重新制造后再作抽检。投标人应负责招标人一方人员再次到工厂的全部费用,但不能因此影响项目进度表的执行。(6)全部部件检验合格,项目才能进入整机试验阶段。3.6出厂验收3.6.1出厂验收的设备是招标人实际购买的设备。3.6.2投标人根据生产进度的情况,应提前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的日期。3.6.3投标人编制出厂验收大纲,监理审核确认。3.6.4招标人在投标人厂家所做的出厂质量检验和测试,不能替代供货运输后的到货检验和验收;招标人的签字不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3.6.5设备出厂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生产图纸及重要工艺文件说明、设备生产质量检验文件、按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关键质量问题解决记录等;(2)审查主要材料、外购件的原生产单位出厂检验报告;(3)检查设备的外观情况、外形及安装尺寸;(4)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3.6.6设备出厂时应备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3.7消声器出厂验收(包括但不限于)3.7.1气流噪声、阻力、插入损失测试方法须符合《声学消声器测量方法》(GB/T4760-1995)的规定。3.7.2涂装质量测试方法须符合“钢制零部件表面涂装质量要求与相关测试标准”的相关标准的规定。3.8组合风阀出厂验收3.8.1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按JB/T 7228-94相关条款执行,检验项目内容按JB/T7228-94之5.1执行。3.8.2投标人提供的风阀必须在工厂内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试验应按照JB/T7228-94相应标准进行。4.包装、运输和仓储4.1包装4.1.1投标人应提供其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产品的包装,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坏运抵项目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有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4.1.2备品备件和检测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箱盒应适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品备件应加上标签,以便快速辨认。4.1.3每台设备均独立包装。每个包装箱内的零部件必须是同一台设备的。4.1.4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应设置可靠的防雨措施,并保证设备零部件在露天堆存6个月、室内堆存12个月不发生锈蚀、变质、损坏。4.1.5每台设备应在其中一个包装箱内附有该台设备详细的装箱单和随机文件2份。装箱单和随机文件均做防水处理后可靠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易于发现的部位。4.1.6包装箱四个侧面应有醒目的运输标记。采用适当的标志(如:“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重心”和“吊装点”)等,以在运输、装卸和搬运中妥善的保护货物。4.1.7包装箱外应清晰、牢固、醒目地注明合同号、收货人、地铁车站名、设备名称及编号、毛重、净重、包装箱轮廓尺寸以及用通用方式标明吊装重心。4.2运输4.2.1投标人应负责其合同约定的所有产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锈蚀、损坏、丢失均由投标人承担。4.2.2依照工程进度,投标人应将所有设备及零配件运抵安装地点(包括装卸),所需之一切安装工具,运输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并在运输前一周将详细设备清单及运输方案报招标人。4.2.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设备的运输及现场运输条件等进行核查,投标前可自行对本项目作调研和考察,充分了解设备在本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对今后可能产生的难点以及将发生的费用充分估计,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出现此类变动情况,价格不得调整。 4.3到货检查4.3.1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时要进行到货检查,到货检查由投标人组织,招标人和监理参加(或招标人指派监理一方参加)。到货检查合格,并不意味着免除投标人对货物质量的最终责任。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2)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3)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到货清单吻合。4.3.2在到货检查通过后及时签署现场验收单,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则只有在10日内将这些短缺或损坏补齐、更换、或修理合格后,才视为到货检查通过。4.4仓储4.4.1设备到货经招标人检验后由设备安装单位接收,投标人给予配合。4.4.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生产指令完成设备制造后,由于工程计划的变更,投标人无法发运设备,投标人负责仓储并保证仓储期间设备完好无损。5.安装5.1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以招标文件和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为准。5.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内附《安装技术建议书》。同时投标人还应针对本项目委派专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5.3现场勘查与安装图纸的确认投标人负责在安装之前,严格认真做好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对现场的安装条件进行勘查和确认,认真与施工图纸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反映,并确认整改结果,保证设备安装的顺利进行。如果投标人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则由此引起延误工期的责任以及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4投标人应对安装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技术交底,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安装工艺和技术规范文件。5.5投标人应现场全过程旁站督导每个安装单位的第一台风机、土建风道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及组合风阀的安装。其余设备由安装单位按有关工艺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施工。5.6安装前,投标人应派员到现场对风机叶轮装配紧固件进行检查,以避免运行时叶轮紧固件松脱发生故障。6.调试6.1单机调试 6.1.1设备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单机调试,以检验其设计、制造、操作性能等方面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投标人应在安装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调试方案并附相关记录表格。6.1.2单机调试运行前,投标人应对风机重新充注润滑油脂;应对由投标人供货的电控柜和风机电机的绝缘状况及各端子接线(含进、出线端子)是否牢固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柜内及电气元件内的尘土杂物。6.1.3投标人应安排足够的调试人员,以满足同时有三座车站实施单机调试的需求。6.1.4投标人应完成编制调试大纲、调试计划、调试组织方案、调试人员培训、安排技术人员和技术交底等。并定期向监理提交调试报告。6.1.5单机调试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所有单机调试的原始记录和测试报告。同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应对单机调试记录签字确认。经过调试的风机振动数值必须满足国家标准。6.2综合联调6.2.1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投标人等共同参加综合联调的全过程。6.2.2投标人应无条件地配合招标人对车站设备的联合调试工作。确保各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正确,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协调,直至调试按要求通过。6.2.3与供货范围内有关的调试工作有:a.与车站供电系统的调试;b.与车站BAS、FAS系统的调试;c.与动力照明系统的调试;d.与通风空调系统的调试;e.其他必要的调试。6.3试运行6.3.1综合联调完成,且投标人通过了初步安全评估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始试运行。招标人、投标人、监理共同参加。6.3.2在试运行期间所有设备、材料均须按实际操作模式无故障连续运行。若设备有故障发生,造成试运行中断,投标人须负责排除故障并继续试运行。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能排除故障,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7.验收7.1验收合格条件 7.1.1试运行性能满足要求。7.1.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人认可。7.1.3验收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和技术资料,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7.2初步(预)验收7.2.1招标人主持,监理组织设备的初步(预)验收工作,投标人、设计单位参与。7.2.2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权威检测部门或机构检验,是招标人进行初步验收的前提条件。7.2.3在设备通过单机调试和综合联调后,进行连续运行,在连续运行期间,设备以不出现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为合格。7.2.4初步(预)验收按合同要求分别对设备性能、功能和竣工文件、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初步(预)验收纪要文件。7.2.5对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设备,投标人应及时整改,重新申请验收。7.2.6每台设备在初步(预)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10日内完成,不能影响工程最终期限。7.3竣工验收7.3.1竣工验收是招标人接收设备前的验收。竣工验收时,由投标人按有关要求提供竣工资料,每个工点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份。主要内容包括:各种文件、安装检验报告、调试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7.3.2招标人、运营公司、设计、监理组成验收组,投标人参加,并邀请质检站以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按照合同要求对设备性能、功能、竣工文件、档案资料和设备的准用证等进行检查。7.3.3对通过了竣工验收的设备,招标人将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接收设备。在设备移交时,投标人需提交一式十份设备移交清单。7.3.4投标人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竣工备案工作。7.3.5试运营期间招标人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投标人安排维保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保障。7.4最终验收7.4.1最终验收应在设备质保期结束后进行,最终确认设备能否满足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4.2最终验收的内容包括整机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7.4.3确定需投标人更换或修理的部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7.4.4设备质保期满通过最终验收,结算质保金并付清全部合同款。8.质量保证投标人应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体系的规定,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标准,保证在项目执行的各个阶段均得到有效控制,所有质量控制过程均应有质量记录,以便进行产品、设备质量的追溯。8.1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8.1.1设计、生产制造、测试等阶段的控制(1)制定合同各阶段(如:设计、生产制造、测试等阶段)的质量保证监督计划,确保交付的各项设备均达到合同的要求。(2)对直接影响质量的制造和装配,应制定详细的监督和控制计划,报招标人确认批准。(3)投标人应对所有外购材料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其满足合同的要求。(4)对质检员应进行培训,确保质检员合格上岗。8.1.2检查和试验阶段的控制(1)应保证未经检查或鉴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或加工。(2)设备出厂验收应提前1个月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文件和计划,经招标人(或委托工程监理)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3)应严格按照出厂验收的规格书进行相应的试验,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8.2质量审核8.2.1投标人应设立内部质量审核体系,用以审核其质量保证监督措施是否按规定的计划和内容实施。8.2.2审核工作应根据工程每阶段的重点制定计划,按计划的进行。8.2.3投标人应对审核结果应形成文件,备查。8.3质量记录投标人应按照设备做好产品质量记录,用以证明产品已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质量记录应清晰可辩,如招标人需要,应可随时调看。8.4质量文件8.4.1质量政策、目的文件:(1)投标人对设备质量的政策、目的和保证应有明确定义并制定文件。 (2)保证该政策在各级组织范围内已理解、贯彻和执行。8.4.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1)投标人应建立和贯彻以明文规定的质量体系,作为保证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一种手段。(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现行、有效、成文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3)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应包括:产品设计、文件控制、设备采购生产、测试检验、包装运输、现场服务等。8.4.3所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应提交招标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8.5质保期8.5.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24个月。如果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缺陷或故障,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更换和重新调试。维修工作必须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修理、定期检查、调整和润滑等及其以上所有费用,投标人在修理或更换设备的电气和机械部件,必须采用原制造厂出品的零部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此):(1)日常保养投标人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全部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保证每台设备正常工作。使用的润滑油由投标人负责。(2)定期检查投标人应每三个月对每台设备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故障次数、类型、处理方法及效果、润滑情况及安全装置状态等,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查表。(3)故障修理投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部件,这类服务必须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内随时提供,并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小时内到达现场。8.5.2所有作更换的零件、材料,必须是原厂标准生产的零件、材料。对于在质保期内找到的缺陷或其它过失而进行的修理或更换的零件、材料,其质保期自动延长24个月。8.5.3投标人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作维修保养服务。(1)维修保养人员应有中国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2)维修保养主要技术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的维修保养经验。(3)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维修保养过与本合同同类设备的经验。 (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维修保养人员的名单以及过去的工作经历介绍,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5)投标人在对招标范围设备作维修保养时维修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5.4投标人应提供维修保养用的全部设备图纸,维修保养手册和说明文件等资料。8.5.5质保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全部由投标人直接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足够能力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的证明。8.5.6设备投入运营后,除紧急抢修外,正常的维修时间在夜里0~4时,对某些在运行时间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在维护时间上要服从招标人或运营公司的安排。9.培训9.1培训计划和内容9.1.1投标人所有的技术培训的安排均应服从招标人代表总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要求。9.1.2投标人在开始培训前1个月,必须向招标人代表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的目标;(2)培训的内容;(3)培训起止时间;(4)使用的培训设施;(5)培训的材料和文件;(6)受训人员的要求;(7)培训地点;(8)授课人员的姓名及职称;(9)课程效果的评估方法。9.1.3培训材料应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提交给招标人确认和审批。9.1.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培训材料电子文件2份,封面上明确标明投标人名称,电子文件的目录结构和主要文件的文件名。9.1.5 投标人有责任对招标人的操作、维护和工程设计人员提供针对本项目下设备进行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基本了解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并掌握设备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方法。投标人选派的培训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可随意更换其选派的培训人员。9.2工厂培训投标人要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招标人一方的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工厂培训,人数8人,时间不少于2周。培训前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教材。要求受训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判断、排除一般故障。9.3现场培训9.3.1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投标人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应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受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及安全培训。9.3.2投标人应对车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及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材。9.4培训费用9.4.1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在工厂培训中的相关费用(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食宿费等)由招标人负责,不含在投标报价中。9.4.2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技术培训不能按期完成,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9.5培训效果与考核要求招标人受训人员经投标人培训结束后应具有以下技能:(1)掌握安装方法、了解说明书内容、掌握各种工具和材料的使用方法。(2)根据设备说明书,在投标人指导下进行正确安装。(3)在每次培训结束后,投标人将对受训人员进行理论、实践两方面予以考核,以检查受训人员是否掌握了培训的内容,并对合格的受训人发放合格证书。七.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1.投标人应根据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提供设备总价2%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计入本次投标价格中。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单价清单。招标人根据此价格选择确定。3.投标人应承诺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4.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投标人应事先将准备停产的计划通知招标人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备件的制造图纸资料。 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国家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国产化办公室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核定规则》(2005年10月1日)的要求,如实填报“机电设备、配套总成和零部件分类清单”。2.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设备安全风险评价报告。3.合同变更与合同总价3.1本次招标项目的数量、规格和相应的服务在批量投产前都可能由于设计的更改而发生变更,招标人拥有变更合同项目的数量、规格和相应的服务的权力。同时有权根据项目的数量、规格和相应的服务的变更参照变更前的价格水平对合同价进行相应的调整。投标人在合同变更前就合同设备所作出的承诺对合同变更后的合同设备依然有效。3.2消声器、组合风阀分别按照体积、面积计算,变化量在总量±5%范围内(由于招标人设计方案变化的原因)不做任何调整,变化超过±5%之外的超出部分,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组合风阀的电动执行器按数量计算。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提供消声器、组合风阀的单位(体积、面积)报价。4.控制柜的3C认证变频控制柜、软起动控制柜应由具有低压动力配电箱或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专业制造商(该制造商注册资本应不小于贰仟万元)整机成套制造并供货。5.投标人需提出风机振动监测、检测方案(按照每台风机配置两个振动传感器)并报价,此部分价格不在合同总价中。九.技术文件与资料投标人应列举中标后可提供的文件及资料,并注明提供的方式。参考提供文件目录(不限于):1.技术建议书(1)设备说明;(2)设备构成;(3)设备功能;(4)设备性能规格;对招标人对技术建议书提出的要求及问题作具体说明。2.联络文件及图纸(1)功能规格书、各种接口规格书等; (2)设备构成图;(3)设备布置图;(4)电路原理图;(5)软件流程图;(6)设备及其与相关设备、土建等专业结合框图、设备与其它接口图;(7)上述图纸的有关说明。3.系统文件(1)设备总图、外部设备、电源设备等说明;(2)性能、功能等说明;(3)接口通信规程;(4)环境要求;(5)其他。4.硬件技术文件(1)技术说明书;(2)结构图;(3)电路原理图及其说明;(4)电路接口图;(5)其他。5.软件系统技术文件(1)系统技术说明;(2)软件流程图(3)其他。6.设备安装及测试文件(1)安装手册;(2)测试计划;(3)测试规程和测试方法;(4)验收标准;(5)设备材料清单;(6)设备布置图;(7)电缆布线连接图;(8)馈电线和地线布放图; (9)其他。7.安全运行、操作和维护文件(1)运行、操作维护手册;(2)诊断手册;(3)备品备件和特殊工具清单;(4)其他。8.培训文件(1)培训计划;(2)教材。9.有关风机的图纸及技术文件随机提供以下图纸及技术文件(每台风机1套):9.1产品技术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原理、产品特点、图纸——规格性能表——主要部件产品使用说明书——配套产品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对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做出的承诺——风机外形尺寸、吊装示意图、总装图、基础荷载图——风机及配套设备安装位置平面图——风机电控原理图、接线图——各种电器组件产品说明书——风机重要零、部件及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图纸——设备安装说明、使用要求——产品出厂验收报告——产品合格证(每台设备一套)9.2维护保养手册、操作手册。9.3提供叶片探伤报告、材质分析报告、风机电机耐高温检测报告、叶轮动静平衡试验报告和风机正、逆转切换时间和防喘振报告。9.4提供电机性能试验报告。9.5进口材料、部件的商检报告。9.6风机噪音频谱特性曲线图。 9.7风机特性曲线图。9.8重要部件原材料检验报告:(1)轴流风机的叶片、轮毂、电动机、轴承。(2)变频器、软启动器。10.消声器图纸及技术文件10.1产品技术说明书。10.2消声降噪的结果具有权威单位检测报告和测试证明。10.3提供各种型号消声器在片间风速6m/s、8m/s、10m/s、12m/s条件下噪声衰减值、分频衰减值、阻力系数和阻力损失。10.4提供不同型号消声器总重量、消声片分割尺寸、金属外壳分割尺寸和法兰宽度。10.5操作维修保养手册。11.组合风阀图纸及技术文件(包括电子文件),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1.1技术文件资料(1)合同设备的电动风阀结构特点及技术性能。(2)设备设计制造及验收和性能测试采用的标准。(3)风阀主要性能参数表、风阀最大允许静压及流入速度曲线、固有调节特性曲线、阻力特性曲线、最大工作压差、最大扭矩。(4)设备各主要部件材质、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厂家名称。(5)风阀安装、调试、运行以及维修保养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11.2风阀设备测试、检验文件(1)设备的工厂试验计划和试验结果。(2)相关设备试验及测试检验报告,现场试验大纲,试验设备及仪器清单。(3)测试、调试、运行、维护保养手册及操作说明书。(4)出厂试验报告、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漏风率检验结果及产品合格证。(5)外协、外购配套设备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名称、产地。11.3图纸资料(1)风阀构造示意图和外形尺寸图纸及设计说明。(2)风阀水平、立式安装图(包括电动执行机构安装图)。(3)风阀和电动执行机构耐高温测试报告。(4)风阀漏风率和阻力系数测试报告。 (5)硅橡胶产品性能测试报告。(6)风阀钢材型号及风阀的重量。(7)单体风阀、底框面积模数表、组合后风阀外型尺寸换算和通风面积计算。(8)使用要求。(9)土建基础指导图,设备指导安装图、总装配图、安装图、设备荷载参数及其要求(含土建基础尺寸、维护检修空间尺寸、预埋件图、连接紧固指导图)以及与工程施工需要的相关资料。(10)风阀电动执行器操作维护说明。(11)相关电气接线图及其电气参数列表等。(12)风阀控制原理图。11.4维护保养手册十.附表(设备清单,另附)车站(兼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可变频轴流风机供货清单、区间隧道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供货清单、土建风道金属外壳片式消声器供货清单、电动组合风阀供货清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分目录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1361.1投标人概况13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381.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391.4投标人组织机构1401.5资格声明1411.6承诺中标后在大连设置常驻管理机构1431.7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1431.8财务状况1431.9投标人业绩1441.10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1461.11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1471.12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及质保期后维保建议方案1471.13拟投设备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1471.14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证明材料(如非自身生产)及授权书1471.15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147第二分册商务部分1481.1投标函格式1491.2汇总表1501.3分项设备报价表1511.4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1531.5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154 1.6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1551.7安装部件及材料费清单1561.8供货清单1591.9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1601.10商务差异表1611.11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1621.1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合同)1631.13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163第三分册技术部分1641.1技术要求的响应1651.2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1661.3图纸设计1681.4其他168附件、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174开标一览表175 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装订顺序:(一)投标人概况应附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人组织机构(五)资格声明(六)承诺在中标后在大连设置常驻管理机构。(七)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八)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表,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九)投标人业绩、近五年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表和在建类似工程业绩表至少提供国内外三项地铁工程生产、供应、销售同类型轴流风机(DN≥1800mm)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风机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风机加消声器为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的应用业绩,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十)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十一)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十二)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及质保期后维保建议方案(十三)拟投设备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十四)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证明材料(如非自身生产)及授权书(十五)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 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2总部地址3法定代表人姓名4电话联系人5传真邮政编码6注册地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7实际注入资本: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1.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与投标的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1.1投标人组织机构1.简况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成立日期职工人数本届管理班子起始日2.领导层名单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3.股东名单(股份20%以上者)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控股公司名称4.直属公司名单5.驻大连办事处或联系机构名单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电话/电传/传真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填写上表,详细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与母公司或子公司关系及总负责人和主要人员名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他资料:A、生产厂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厂家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C、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D、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最新之资产平衡表(到__________________时为止)(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长期债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短期债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选择项)G、生产厂家在中国的代表之姓名、地址(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拟提供之设备的生产设施及其他资料工厂的名称及地点所生产的设备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生产能力雇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生产拟提供之设备的经验(年数)。(包括:项目用户、投入商业运行之日期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过去五年中设备主要销往的国内外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销售的设备名称(A)出口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国内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过去五年中每年成交总额:年份国内销售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公司所隶属之集团名称(如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其他资料(年表、组织、结构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尽明我方所知,前述之所有说明均为真实及正确,并已提供全部有效之资料及数据,我方同意应你方要求出示前述说明的书面证明文件。日期:生产厂家名: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印刷字体之姓名:授权代表之职位:电话、传真号码: 承诺中标后在大连设置常驻管理机构1.1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1.2财务状况10.1财务状况表基本数据项目金额(万元)备注资金注册资金实有资金总资金流动资金总债务流动债务未完工程的年平均投资额(今后三年)未完工程的总投资额10.2提供包括2007、2008、2009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0.3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电话及申请单位向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人可查证的授权书。10.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业绩1、近五年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电传供货数量合同签定时间开竣工时间备注注:至少提供国内外三项地铁工程生产、供应、销售同类型轴流风机(DN≥1800mm)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风机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风机加消声器为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应用业绩,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以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在建类似工程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电传供货数量合同签定时间拟竣工时间备注注:列出同类型轴流风机(DN≥1800mm)供货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质量保证体系概述(可用框图说明)要求文件:有关质保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0证书等(复印件)产品关键部件及整机技术测试、技术鉴定书、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复印件) 1.1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有关诉讼及索赔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的时间、争议各方、缘由、涉案金额以及处理结果。1.2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及质保期后维保建议方案1.12.1培训计划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1.12.2质量保证程序文件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交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程序文件。1.12.3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及质保期后维保建议方案1.3拟投设备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1.4消声器、组合风阀设备制造商证明材料(如非自身生产)及授权书1.5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 第二分册商务部分(分标段单独装订成册)商务部分装订顺序:(一)投标函格式(二)汇总表(三)分项目设备报价表(四)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五)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六)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七)安装部件及材料费清单(八)供货清单(九)质保期满后维保报价表(十)商务差异表(十一)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十二)履约保证金保函(十三)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 1.1投标函格式(第标段)致: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我方所提交的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投标保证金交货及完工时间:第标段____。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 1.1汇总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其中备注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费技术服务及其他费1234总计:5交货期6交货地点注:1.此表的总计系所有需买方支付的本次招标标的物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2.所有货物的价格是包括货物及随机附件的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税类等一切支出。3.服务内容的价格应包括设计、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全部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 分项设备报价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1234567891011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其中运保费备注合计注:1.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及设备清单,逐一报价。2.单价和总价均指安装现场交货价,已含货物出厂价、运保费和相关服务费用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税费。3.运保费指设备从制造运到安装现场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4.属分包商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分包字样。5.如果总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对重要部件还要进行单价分析,并附单价分析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单价分析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货物名称设备序号计量单位台项目涵盖内容综合单价序号单位数量费用备注单价合价1直接费材料费半成品费人工成本车间管理费设计费--------2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资料费--------3税金4利润--------5运输费6保险费7综合单价--------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投标人需对投标型号设备的单价,根据本表形式做出详细分析。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ABCDEFGHI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D×G)其中运保费合计注:1、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本表中的合计总价为投标价格表中的“备品备件费”部分。3、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填报三年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中选择适用的品种和数量。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5、属分包商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分包商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ABCDEFGHI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D×G)其中运保费合计注:1、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2、本表中的合计总价为投标价格中的“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费”部分。3、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 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①②③④序号服务价格构成价格备注1设计联络2培训3验收费(含现场检测、验收等相关服务所发生的费用)4安装指导、调试费5其他总计注:1.投标人所报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总价应包括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注意,用户需求书的规定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无论以后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如何,投标人不能提出额外的服务费用,突破所报的服务价。2.此表内容包括以上内容但不限于此,投标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3.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安装部件及材料费清单(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万元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总价一TVF风机主要部件1叶片2轮毂3壳体4法兰5导流罩6轴承温度传感器7轴承8减振器9电动机10耐高温软接11防喘振环12电缆13钢材二变频控制柜配套电器件1变频器2可编程序控制器3空气开关4交流接触器5继电器6热继电器7电机保护器8变压器9电流互感器10温度仪11开关电源12温度变送器 13电压表14电流表15按钮开关16旋钮开关17指示灯18一次端子19二次端子20冷却风扇21照明装置22控制柜防护等级23变频器防护等级三软起动控制柜配套电器件1软起动器2可编程序控制器3空气开关4交流接触器5继电器6热继电器7电机保护器8变压器9电流互感器10温度仪11开关电源12温度变送器13电压表14电流表15按钮开关16旋钮开关17指示灯 18一次端子19二次端子20冷却风扇21照明装置22控制柜防护等级23软起动器防护等级四消声器主要部件1穿孔板2离心玻璃棉3钢材五组合风阀主要部件1电动执行器2轴承3钢材4密封胶条安装部件材料费总价:万元。注:1、表中内容应按照实际配置增删或修改。2、此表总价为设备构成主要部件和材料费。3、总价以交货地点到货价为准。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5、按不同产品及型号分别填写,并注明,表格可按同等格式扩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供货清单(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总价设备总价:万元;数量:;单位:。注:此表须填报招标范围内供货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第标段)招标编号:货币单位:①②③④序号分项内容分项总价备注1代维方案总计注:1.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必须将所有报价表及其电子文件封装和提交。2.代维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3.投标人承诺合同执行期内代维费用不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商务差异表(第标段)序号招标文件编号有偏离偏离简述…………其余全部响应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第标段)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X”。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合同)(中标后开具)1.2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应对需要作技术引进的产品(即合同设备)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向买方证明并保证技术引进工作已完成,合同的执行已有技术保障。 第三分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装订顺序:(一)技术要求的响应(二)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三)图纸设计(四)其它 1.1技术要求的响应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相应的空格中标注“0”。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空格中标注“x”,并提出详细的商务方案。序号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 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后文给出格式的,按照后文格式填写,未给出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包括:1设备组成及方案的优选说明。2设备及主要部件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和生产厂家。对于进口件还应提供各种组件的明细清单。为对供货范围表述清楚,投标人应提供用于说明的图纸或其它资料。投标人供货的软件、硬件应以表格形式描述,并附以必要的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偏离表”中详细描述。2.1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整机及主要部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壳体钢板、电动机、轴承、叶片、导流罩、控制柜及其主要原器件、紧固件、耐高温软接、防喘振环、减振器、软启动柜、就地按钮箱、电机三相绕组过热保护和报警装置等型号规格、供应厂商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2消声器整机及主要部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2.2.1提供离心玻璃棉板或毡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2.2提供玻璃布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2.3提供穿孔铝板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2.4提供其它结构件使用的镀锌钢板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3电动组合风阀整机及主要部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2.3.1提供镀锌钢板供应厂商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3.2提供密封胶条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2.3.3提供电动执行机构供应厂商和产地及产品性能测试报告。3设备安全性及控制策略说明,包括控制策略、事故对策、特殊情况下应对措施。提供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维修、检查、试验、救援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提供每种安全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相关特性。4所供设备对电源和接地的要求,设备保护方式。5电磁兼容(EMC) 投标人应协调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性。确保其它系统不影响本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确保本系统的工作不干扰其它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6场地及环境要求,设备调试安装要求和工艺。7验收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8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应说明其供货、安装指导、检验及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提供在大连市的授权维修保养单位。9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及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10供货、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程进度安排,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11投标人应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的能力。12投标人应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保方案及结束后的维保建议方案(包括维保计划及维保费用构成)。13招标文件未包含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1.1图纸设计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1.2其他1.4.1投标货物主要工艺流程投标人应对其投标货物制造的主要工艺流程进行描述。1.4.2投标货物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型号证书1.4.3投标人拥有投标货物中的设备/元器件技术专利证书1.4.4投标货物安装使用维护及检修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工艺、使用环境的情况,提出安装、使用、维护及检修的描述和说明,以及保质期内的维保计划方案。1.4.5供货方式投标人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的供货要求和供货范围作出详细的描述。1.4.6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设计生产技术人员,项目计划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列表说明参加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技术职称、服务时间、学历、专业、负责过的工程(类型和金额)及在该项目中任职等。 项目班组人员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学历已完成或在建工程情况本人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它人员1.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须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中标后如需更换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需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并获得出面同意后方可更换。3.上述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项目经理从业年限身份证号码近五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近五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 其他人员简历表序号工种姓名年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1.4.7设计联络计划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详细的设计联络计划。1.4.8生产条件及生产能力1.4.9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致: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收到下面所列的贵方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之修改补充文件,并在此确认我方在本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和包含了修改补充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已收到的修改补充文件有:1、…………………2、………………………(投标文件正本此页后附每次确认函回执的原件,副本此页后附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可逆转耐高温轴流风机及配套控制柜、消声器、电动组合风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GCG10-043  年月日货物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交货及完工时间备注第一标段(小写)(大写)第二标段(小写)(大写)第三标段(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开标、评标,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兼投的标段出现多个标段评标总得分均排序第一时,按照三个标段中标金额总和最低的组合原则,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系统评审。评标委员会分别根据“符合性评审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视为通过。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有一项均不通过,则视为此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备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议了,并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投标人未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未过期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未过期;4投标人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齐全,签字人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6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装订,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的主要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未出现多个报价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未有针对合同条款的负偏离10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设备技术参数、项目管理班组人员等满足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要求的11供货范围齐全12投标货物的界面或接口参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相符13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没有负偏离14具有完整项目计划15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报价部分”具有详细地投标报价表17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保方案18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9提供有效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为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同类型轴流风机的型式试验报告2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重大偏差的 综合评分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一、总打分标准表序号评分因素权重1投标报价35%2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15%3设备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20%4材料、部件及元器件15%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人员配备及项目进度计划、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方案)4%6设计联络2%7质量保证3%8备品备件1%9售后服务及培训3%10财务和资信状况2%11合计100%二、详细评分表序号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1投标报价35%10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15%100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的技术情况进行逐项对比。设备情况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规范标准的得100-81分;设备情况良,部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家数参数、规范标准的得80-61分;设备情况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规范标准的得60-40分;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设备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2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设备整体档次、性能、质量、制造工艺水平、配置、各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关键部件品质和产地等进行综合评定。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多项地铁成熟应用业绩,100-81分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有地铁成熟应用业绩,80-6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地铁业绩60-40分。4材料、部件及元器件15%100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81分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80-6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0-40分。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人员配备及项目进度计划、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方案)4%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计划;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方案;与施工总包方和其他分包方的配合方式等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行综合评定。合理性、科学性突出的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6设计联络2%100依据设计联络及其内容进行评审优:得100-81分; 良:得80-61分;一般:得61-40分。7质量保证3%100依据工艺流程、质保手段、设备试验、检验方案合理性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审优:得100-81分;良:得80-61分;一般:得60-40分。8备品备件1%100依据提供的备品备件是否分满足实际需要,价格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审优:得100-81分;良:得80-61分;一般:得60-40分。9售后服务及培训3%100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售后服务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0-81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0-61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0-40分10财务和资信状况2%100财务状况好、能够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100-81分;财务状况较好、可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80-61分;财务尚可、基本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60-40分。三、加分因素 加分因素说明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已经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可获得下列相应加分。1、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价格(序号1)和技术(序号2)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的加分;2、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价格(序号1)和技术(序号2)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的加分;3、对于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自主创新、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4、计算方法:相关加分因素得分=(相关应加分产品报价/投标报价)×本评标项目总分值×4%例如:本次投标的全部产品中,自主创新产品为10万,全部产品投标报价为100万,那么加分如下:价格加分=10万/100万×35×4%=0.2应加分值为0.2分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四、评分说明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承诺优的。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6、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