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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18:34:33 发布

66kv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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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kv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  篇一:《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文档  通知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公告,以下9个规范于XX年实施,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质量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的公告  第492号  现批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61-XX,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的公告  第490号   现批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45-XX,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第491号  现批准《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30-XX,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9)、、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的公告  第489号  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2-XX,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XX同时废止。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公告第461号   现批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132-XX,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原《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XX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九年十二月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  修订的公告  第559号  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XX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刊登。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第523号  现批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34-XX,自XX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XX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552号  现批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09-XX,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第554号  现批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40-XX,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篇二:《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培训班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电气专业委员会  [XX]电标技字04号   关于继续举办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XX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编号为GB50061-XX,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编号为GB50545-XX,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97同时废止。  为帮助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学习、正确理解新规范的出台背景、制修订理由和依据及其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技术、要点和有关强制性规定与要求。同时,总结、探讨与交流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XX执行中存在的疑难热点争议问题及最终解决办法,切实提升电力工程设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现应地方单位强烈要求,我们决定继续举办“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电力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各电力设计、运行、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电力企业的有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架空电力线路与输电线路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设计新理念和新要求;  (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的正确理解;  (三)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四)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修订特点及其主要内容解析与应用案例分析;  (五)国家标准《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及应用案例分析;  (六)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执行中的疑点、难点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  (七)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XX执行中存在的疑难热点争议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与经验交流。   三、举办方式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规范》制修订工作,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领导和业内权威专家授课、研讨、交流。培训结束,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开班前三天为报名截止日期)XX年4月28日——4月30日青岛市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提前传真至会务处:传真:(010)88553005电话:(010)5272276888553005联系人:刘佳琪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8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宣贯及  应用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电话兼传真:(010)52722768、88553005;联系人:黄伟13521363768   篇三: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6.0.9海拔高度为1000m以下的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路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9的规定。  表6.0.9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  6.  0.10海拔高度为1000m及以上的地区,海拔高度每增高lOOm,内部过电压和运行电压的最小间隙应按本规范表6.0.9所列数值增加1%。  6.0.13带电作业杆塔的最小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13的规定:  表6.0.13带电作业杆塔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m)  2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应增加0.3m~0.5m。  7.0.7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8.1.3 各类杆塔均应按以下三种风向计算塔身、横担、导线和地线的风荷载:1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塔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2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60°或45°;3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  8.1.9各(来自:小龙文档网:66kv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考试)类杆塔的运行工况应计算下列工况的荷载:1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2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3最低气温、无风、无冰、未断线。  9.0.1杆塔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承载力、强度、稳定计算和基础强度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变形、抗裂、裂缝、地基和基础稳定计算,均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11.0.2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11.0.12基础上拔稳定计算的土重上拔稳定系数γ稳定系数γS,应按表采用。  表上拔稳定系数和倾覆稳定系数  、基础自重上拔稳定系数γ  和倾覆计算的倾覆  R1R2  12.0.6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间的距离,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计算;  2计算上述距离应计入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但不应计入由于电流、太阳辐射、覆冰不均匀等引起的弧垂增大;  3当架空电力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交叉,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档距超过200m时,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  12.0.7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2.0.7的规定。  表12.0.7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12.0.8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12.0.8的规定。  表12.0.8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间的最小距离(m)  12.0.9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2.0.9的规定。  表12.0.9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12.0.10架空电力线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城市规划建筑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2.0.10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12.0.10所列数值的50%。   表12.0.10边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m)  12.0.11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2.  0.11的规定。  表12.0.11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12.0.12导线与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的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12.  0.12的规定。  表12.0.12导线与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的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m)  12.0.13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或城市绿化灌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2.  0.13的规定。  表12.0.13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或城市绿化灌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12.0.14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2.0.14的规定。  表12.0.14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m)  12.0.16架空电力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应符合表12.0.16的规定。  表12.0.16 架空电力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  注:1特殊管道指架设在地面上输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道;2管道、索道上的附属设施,应视为管道、索道的一部分;  3常年高水位是指5年一遇洪水位,最高洪水位对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是指百年一遇洪水位,对l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是指50年一遇洪水位;4不能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流;  5对路径受限制地区的最小水平距离的要求,应计及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大风偏;  6对电气化铁路的安全距离主要是电力线导线与承力索和接触线的距离控制,因此,对电气化铁路轨顶的距离按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