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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 18:30: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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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XX 篇一:CJJ37-XX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总结 1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2 3 4 5快速路两侧设置辅路时,应用四幅路,不设置辅路时用两幅路。主干路采用四幅路或三幅路,次干路采用单幅路或两幅路,支路采用单幅路。 6 7 分车带由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做成。侧向净宽为路缘带宽度与安全带宽度之和。分隔带采用立缘石围砌,考虑防撞要求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撞护栏。 8当快速路单向机动车道数小于3条时,应设置不小于3米应急车道。连续设置有困难时设置应急停车港湾,间距不大于500米,宽度不小于3米。9 10道路横坡是由路面宽度、类型、纵坡及气候特征决定的,宜采用1%~2%。快速路及降雨量大的用%~2%,严寒积雪地和透水性路面用1%~%,保护性路肩横坡度可以比路面横坡度大1%。11平面线形设计
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之间要设计缓和曲线。缓和曲线要采用回旋线,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上表要求,当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缓和曲线可用直线代替。 当圆曲线半径大于上表的半径时,直线可与圆曲线直接连接。 12 当需要设置超高时,超高横坡度应符合上表的设计值,在圆曲线范围内设置超高,且当由直线段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段时必须设置超高缓和段。 13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米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设置加宽缓和段。 14 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上表的规定值,会车视距是上表停车视距的两倍,当货车比例较多段应验算货车视距。在平、纵曲线设计过程中对有可能影响停车视距的路段要进行视距验算。 15 16 篇二:场内道路设计规范 场内道路 条场内道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内道路设计应符合受纳场总体规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并应根据道路性质和使 用要求,合理利用地形,统筹兼顾,合理布设。 2、受纳场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受纳场规模、道路性质、使用要 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交通量(包括行人),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利用确定。 3、场内道路设计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4、受纳场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条文说明:加强道路的维修和养护,及时恢复损坏部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 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是完成受纳场填埋作业必不可少的条件。搞好道路的维修和养护, 可收到降低运输费用、节约能源和时间的经济效益。具体维修和养护实施可参照现行的《公 路养护技术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 条余泥渣土受纳场道路分类 1、余泥渣土受纳场道路宜划分为场外道路和场内道路。场外道路为余泥渣土受纳场与 公路、城市道路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场内道路分场内干路、场内支路和填埋作业临时道路。
2、场内干路为从场外道路通往受纳区的通道,或受纳场分散的受纳区、生活区、辅助 设施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场内支路为受纳区内部道路,为受纳区内各填埋区之间连结或分 隔道路或从场内干路直接通往各填埋区的通道;填埋作业临时道路为受纳区临时作业道路, 为从场内干路或场内支路通往各填埋台阶、或填埋区内各填埋台阶之间、或从填埋平台通往 弃土点的道路。 3、按功能要求场内干路宜为永久性道路,受纳区填埋完成后可作为封场道路使用。 条文说明:本条按场内道路的使用要求和性质分类,以便于针对特征确定其技术等级。 条场内道路路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三方面情况,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 2、道路设计应根据受纳场地形、地质、填埋推进方向,各填埋台阶(阶段)标高以及 弃土点位置,并密切配合填埋工艺,全面考虑受纳场受纳要求,合理布设路线。 条文说明:考虑到场内干路交通量最大,采用填方路基不稳定,行车车辆较重,按功
能要求在受纳区填埋完成后多留作封场道路使用,因此,在受纳区范围内场内干路宜采用挖 方路基。 条场内道路等级的采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100辆以上的场内干路,可采用一级场内道路。 2)、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100~30辆的场内干路、场内支路,可采用二级场内道 路。当条件较好且交通量接近上限时,可采用一级场内道路;当条件困难且交通量接近下限 时,可采用三级场内道路。 3)、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30辆以下的场内干路、场内支路、填埋作业临时道路, 可采用三级场内道路。 注:当场内道路同时具有场外道路性质时,应同时符合相当等级场外道路的要求。 条文说明:对于受纳场填埋作业而言,场内干路是进出受纳区的共用路段,场内干路的 交通量较大,场内支路和填埋作业临时道路的交通量较小。对于受纳规模较大的受纳场的场 内干路,因其运量很大,使用年限较长,道路采用较高等级可取得较好的运输经济效益。
道路等级的采用,要有一定的灵活性。除考虑交通量指标之外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道 路性质、使用要求、道路服务年限、车型、受纳条件、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提高 或降低道路等级。例如,按交通量可采用二级场内道路。若其交通量接近上限,且道路服务 年限较长,填埋作业条件、地形条件较好,采用一级场内道路技术指标;反之,如交通量接 近下限,且道路使用年限较短,条件较困难,则可降低道路等级,采用三级场内道路技术指 标。 当场内道路的部分路段有社会交通或与场外道路共用时,则该路段同时具有场外道路性 质,应使该路段同时符合场外道路和场内道路相当等级的要求。 条场内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宜按下表1规定采用。 表1计算行车速度 注:1.在工程艰巨或填埋条件限制时采用下限 2.5km/h的三级场内道路计算行车速度仅适用于填埋作业临时道路。 条文说明:计算行车速度是指一般水平的驾驶员,在天气良好、路面干燥、交通秩序正
常、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汽车在道路受限制部分(圆曲线等)行驶时,所能保持的理论最 大安全速度。所以,计算行车速度是设计各级场内道路受限制部分的主要基础技术指标。 本条场内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是以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露天矿山道路三级 技术指标为基础,再根据我国受纳场的实际情况和自卸汽车的性能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当在困难条件下需降低局部路段的个别技术指标时,必须相应降低计算行车速度,并为 安全行车采取一定措施。 条场内道路路面宽度,宜按表2的规定采用。场内干线(除单向环行者外)宜 按双车道设计,在条件困难时可按单车道设计;场内支路、临时填埋道路可根据需要按单车 道或双车道设计。当单车道需要同时双向行车时,应在适当的间隔距离内设置错车道。 表2场内道路路面宽度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露天矿山道路路面 宽度。 条场内道路挖方路肩和填方路肩宽度宜不小于和
m,当路肩上需要设 置墙式护栏或挡车堆时,路肩宽度应予以增加。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露天矿山道路路肩宽 度。 条场内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m。在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或地形复杂的路 段,采用最小圆曲线半径仍有困难时,填埋作业临时道路不应小于12m,应设置限制速度 标志。 在平坡或下坡的长直线段的尽头处,不宜采用小半径的圆曲线。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最小圆曲线半径。 条场内道路超高、加宽及缓和曲线设置,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 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场内道路,当圆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20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路面。 加宽应按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场内道路,可不设置缓和曲线。当圆曲线既设超高又设加宽时,其加宽缓和 段长度可与超高缓和段长度相等;不设超高仅设加宽时,应设置不小于10m的加宽缓和段 长度。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露天矿山道路缓和 曲线设置。 条场内道路在圆曲线和竖曲线处的视距,停车视距不小于20m,会车视距不小 于40m。在工程艰巨或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设置分道行驶的 设施或其它设施(如反光镜、限制速度标志、鸣喇叭标志等)。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条场内道路采用回头曲线时,其主要技术指标应按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和在其外侧设置挡车堆等安全设施。 条场内道路的纵坡,不应大于9%。在工程艰巨或填埋条件限制时,填埋作业
临时道路的最大纵坡可增加1%。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条场内道路纵坡,应在不大于表4所规定的长度处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 坡度不应大于3%,长度不应小于表5的规定。 表4纵坡限制坡长 注: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或需要适应填埋平台标高时,限制坡长可采用括号内的数值。 表5缓和坡段最小长度 注:表列地形条件困难的缓和坡段最小长度,不得连续采用。场内道路的最小纵坡长度, 不宜小于50m。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条场内道路,在设置超高的圆曲线上,超高横坡与纵坡的合成坡度值,不宜大 于%。在工程艰巨或受填埋条件限制时,场内支路和临时填埋道路的最大合成坡度值可 分别增加1%、2%。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条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条在受纳场界线内,场内干路宜采用挖方路基。场内道路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 度和良好的稳定性。路基设计应按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三章路基。 条场内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稳定性,其表面应平整、密实和粗糙度 适当,路面类型的选择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第四章路面。 篇三:城市道路标准体系及主要规范介绍 主要内容 修订背景 修订概况 主要内容 主要条文解说 1.修订背景 《规范》的历程 修订的原因 工程建设的需要
快速路建设的快速发展??连续流交通、主辅路系统、高架道路、地下道路 城市立交设计理念的完善??主辅分流、机非分行、互通、连通、畅通 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快速发展??综合交通枢纽、多交通方式的衔接 设计理念的创新??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绿色环保、环境景观 设计理念的创新??强调“道路总体空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再生沥青、透水、降噪、彩色路面 技术类问题 道路分类分级——是类型还是等级?城市规模在分级中如何考虑? 设计车辆—— 是否增加新类型? 设计速度——增加100km/h、120km/h? 道路净高——5m、、、3m??? 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评价道路能力的指标? 机动车单车道宽度——、、、3m???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标准——是否考虑增加新的荷载标准? 道路交叉口类型——分类原则、设计标准? ???? 标准体系的调整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根据新的体系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将一本通用规范和若干专用标准代替。 2.修订概况 编制过程